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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7-01
【实施时间】 2011-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2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关于受理2011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更名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7月4日起,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更名网上申报系统正式开通。根据《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版)(沪科合 [2010]19号),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以下简称认定办)开始受理2011年度企业更名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更名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首先登录“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网上办事--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在线受理”栏,在线填写《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变更申请表》,填报完成确认无误后,网上正式提交并在线打印,连同附件材料(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材料加盖企业公章)2日内交所在区县科委业务受理部门形式审查(附各受理点汇总表),区县科委业务受理部门集中报送认定办,审核通过后,报请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协调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重新核发证书,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注意事项:

  

  1、具体时间安排:

  

  (1)2011年7月4日-10月31日为网上申报期。

  

  (2)本年度分两批集中办理,2011年8月31日和10月31日为两批次网上材料提交截止日。

  

  2、网上填报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再次开机后,仍可对未正式提交的保存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全部填报完成无误后,请在每批次截止时间前网上正式提交。网上正式提交要慎重,一旦网上正式提交,网上申请材料将不能退回。

  

  咨询电话:

  

  陈海洋:68795959-3034

  

  吴蓓蕾:68795959-3056

  

  曹宏明:68795959-3031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64680066-3333 / 64696318

  

  特此通知。

  

  
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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