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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 国土资厅发[2011]40号
【颁布时间】 2011-07-30
【实施时间】 2011-07-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2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突出重点,核准情况。

  

  省级验收中,要将用地量大、违法占地宗数多、耕地面积大和矿产卫片图斑较多的市、县,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超过15%的市、县作为重点。要通过验收进一步核准违法事实,掌握重大违法项目的性质、情节及后果等具体情况,避免在违法行为性质认定及数据统计上出现错漏问题。验收结束,各地最终成果数据报部后,不得再更改数据。

  

  附件:1.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政策及评分标准

   2.2010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政策及评分标准

  

  
二〇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政策及评分标准

  
分类验收项目具体内容政策要求评分标准得分备注
扣  分  项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分)
组织领导
(4分)
成立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专门工作机构。成立了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外,无相关单位参加的;扣1分。未成立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的,扣2分。成立了仅执法监察部门参加的工作机构,扣1分;未成立,扣2分。  
下发通知
和方案
(2分)
印发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制定下发具体工作方案。未以政府名义或未经政府同意,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自行下发通知和方案的,扣1分;只转发上级的通知和工作方案的,扣1.5分;未印发的,扣2分。  
 宣传、培训、周报、简报(3分)按时上报周报、月报,编印简报,电视、报纸、网站宣传,开展和参加培训。仅部分开展的,扣1分。未按时上报周报、月报达3期的,扣2分;未开展的,扣3分。  
图斑核查 (5分)全面核查部下发的各类图斑数据。核查每少1个图斑扣0.5分,直至扣完5分为止。  
组卷归档 (3分)审批文件齐备;图件齐全、真实准确;一地一卷,整齐有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宗扣0.5分,直至扣完3分:
1.合法用地未能提供相应批准文件的(灾后重建、紧急用地除外)。
2.临时用地未能提供临时用地批准文件的。
3.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未提供相应查处案卷的。4.未提供地块与局部土地利用现状图套合图件的。
5.未提供地块与局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套合图件的。
6.部下发的地块或增补的地块,没有相应案卷的。
  
 组织督查、验收、开展举证
材料审核 (3分)
组织全面督查、验收,认真初审举证材料。未组织督查工作的,扣1分;未开展验收的,扣1分;未按要求对举证材料进行审核的,扣1分。  
扣分项图斑核查情况
(40分)
政策界限
把握情况  (30分)
对图斑的判定(包括地类、面积、用途等)、违法行为的定性等符合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宗扣0.5分,直至扣完30分: 1.将违法行为判定为合法行为的。2.将违法行为判定为实地伪变化的。3.将办理审批手续的临时用地,或实地未动工建设或未变化的用地,判定为合法行为的。4.将非军事用地判定为军事用地的。  5.违法行为事实不清、定性错误的。如将非法批地判定为非法占地等。6.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分类错误的。
7.将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用地、村庄复垦、建设用地置换等用地作为合法用地,未单独统计的。  8.将非矿业用地判定为矿业用地的。 9.增补非2010年度内建设的地块;或增补地块的用地批准文件有误的。
10.对宗地地类和面积存在误判的。 11.其他政策界限把握不准的情况。
  
数据填报情况  (10分)填报统计数据客观、真实、规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相应标准扣分,直至扣完10分:
1.因工作失误等人为原因导致数据填报错漏的,1宗扣0.5分。
2.填报错漏,不能说明理由的,1宗扣1分。
3.上报地块总面积与部下发数据的总面积相差较大,不能说明理由的,扣2分。 4.上报的耕地面积与部下发数据中的耕地面积相差较大,不能说明理由的,扣2分。 
  
整改查处情况 (40分)依法履行
职责情况  (30分)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有关立案、处罚、提出处分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职责。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宗扣0.5分,直至扣完30分: 1.应立案而未立案的。
2.应作出行政处罚而未作出处罚的。
3.应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而未提出的。
4.应移送司法机关而未移送的。
5.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未申请的。
  
整改查处
落实情况  (10分)
应复耕的复耕到位,应收缴的罚没款收缴到位,应没收的建筑物构筑物没收到位,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到位,责任人责任追究到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宗扣0.5分,直到扣完10分:  1.应复耕到位未复耕到位的。
2.应收缴的罚没款未收缴到位的。
3.应没收的建筑物构筑物未没收到位的。
4.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未拆除到位的。
5.应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未追究到位的。
6.应追究刑事责任未追究到位的。

  
加  分  项 加分的四种情形党委或政府
领导批示 (2分)
党委或政府领导对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地方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加2分。地方政府分管负责人专门作出批示,加1分。该项最多加2分,不重复加分。  
党委或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协调会等
(2分)
党委或政府领导主持召开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约谈会、推进会、协调会等。地方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的,加2分。地方政府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的,加1分。该项最多加2分,不重复加分。  
长效机制(3分)在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积极推进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政府出台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文件的,加3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文件的,加2分。该项最多加3分,不重复加分。  
工作经费(2分)提供经费保障。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并专款专用的,最多加2分。  
一票否决项四种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验收:
1.隐瞒不报,伪造用地批文或用地现场,编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3.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的。
4.整改查处到位率低于50%的。
  
总分  


  

  附件2:

  2010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政策及评分标准

  
分类验收项目具体内容政策要求评分标准得分备注
扣分项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分)
组织领导
(4分)
成立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专门工作机构。成立了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外,无相关单位参加的,扣1分。未成立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的,扣2分。成立了仅执法监察部门参加的工作机构,扣1分;未成立,扣2分。  
下发通知
和方案 (2分)
印发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制定下发具体工作方案。未以政府名义或未经政府同意,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自行下发通知和方案的,扣1分;只转发上级的通知和工作方案的,扣1.5分;未印发的,扣2分。  
 宣传、培训、周报、简报(3分)按时上报周报、月报,编印简报,电视、报纸、网站宣传,开展和参加培训。仅部分开展的,扣1分。未按时上报周报、月报达3期的,扣2分;未开展的,扣3分。  
图斑核查(5分)全面核查部下发的各类图斑数据。核查每少1个图斑扣0.5分,直至扣完5分为止。  
组卷归档 (3分)审批文件齐备;图件齐全、真实准确;一事一卷,整齐有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宗扣0.5分,直至扣完3分:
1.合法勘查、开采行为,未能提供相应勘查、开采许可证的。
2.立案查处的违法勘查开采行为,未提供相应查处案卷的。
3.非立案查处的,未能说明情况的。
4.非立案不处理的,未能说明情况的。
5.实地伪变化的图斑,未能说明情况的。

  
组织督查、验收(3分)组织全面督查、验收。未组织督查工作的扣1分,未开展验收的,扣2分;既未开展督查,又未验收的,扣3分。  
扣分项图斑核查情况 (40分)政策界限
把握情况 (30分)
对图斑的判定、违法行为的定性等符合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个图斑扣0.5分,直至扣完30分: 1.将违法行为判定为合法行为的。2.将违法行为判定为实地伪变化的。
3.将历史遗留勘查开采行为判定为实地伪变化的。4.违法行为事实不清、定性错误的。 
  
数据填报情况  (10分)填报统计数据客观、真实、规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相应标准扣分,直至扣完10分:
1.因工作失误等人为原因导致数据填报错漏的,1个扣0.5分。
2.填报错漏,不能说明理由的,1个扣1分。
3.上报图斑总数与部下发图斑总数不符,不能说明理由的,扣1分。
  
整改查处情况 (40分)依法履行
职责情况 (30分)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有关立案、处罚、提出处分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职责。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宗扣0.5分,直至扣完30分: 1.应立案而未立案的。
2.应作出行政处罚而未作出处罚的。
3.应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而未提出的。
4.应移送司法机关而未移送的。
5.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未申请的。
  
整改查处
落实情况 (10分)
应收缴的罚没款收缴到位,应没收的矿产品没收到位,违法采矿现场“三不留一毁闭”到位。责任人责任追究到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宗扣0.5分,直到扣完10分: 1.应停止违法行为未停止的。  2.应收缴的罚没款未收缴到位的。
3.应没收的矿产品未没收到位的。
4.违法采矿现场“三不留一毁闭”未到位的。
5.应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未追究到位的。  6.应追究刑事责任未追究到位的。
  
加  分  项 加分的四种情形党委或政府
领导批示 (2分)
党委或政府领导对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地方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加2分。地方政府分管负责人专门作出批示,加1分。该项最多加2分,不重复加分。  
党委或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协调会等 (2分)党委或政府领导主持召开2010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约谈会、推进会、协调会等。地方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的,加2分。地方政府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的,加1分。该项最多加2分,不重复加分。  
长效机制(3分)在开展2010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积极推进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政府出台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文件的,加3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文件的,加2分。该项最多加3分,不重复加分。  
工作经费(2分)提供经费保障。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并专款专用的,最多加2分。  
一票否决项四种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验收: 1.隐瞒不报,伪造现场,编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3.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的。 4.整改查处到位率低于50%的。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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