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 验收项目 | 具体内容 | 政策要求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 扣 分 项 | 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分) | 组织领导
(4分) | 成立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专门工作机构。 | 成立了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外,无相关单位参加的;扣1分。未成立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的,扣2分。成立了仅执法监察部门参加的工作机构,扣1分;未成立,扣2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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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通知
和方案
(2分) | 印发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制定下发具体工作方案。 | 未以政府名义或未经政府同意,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自行下发通知和方案的,扣1分;只转发上级的通知和工作方案的,扣1.5分;未印发的,扣2分。 | | |
| 宣传、培训、周报、简报(3分) | 按时上报周报、月报,编印简报,电视、报纸、网站宣传,开展和参加培训。 | 仅部分开展的,扣1分。未按时上报周报、月报达3期的,扣2分;未开展的,扣3分。 | | |
| 图斑核查 (5分) | 全面核查部下发的各类图斑数据。 | 核查每少1个图斑扣0.5分,直至扣完5分为止。 | | |
| 组卷归档 (3分) | 审批文件齐备;图件齐全、真实准确;一地一卷,整齐有序。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宗扣0.5分,直至扣完3分:
1.合法用地未能提供相应批准文件的(灾后重建、紧急用地除外)。
2.临时用地未能提供临时用地批准文件的。
3.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未提供相应查处案卷的。4.未提供地块与局部土地利用现状图套合图件的。
5.未提供地块与局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套合图件的。
6.部下发的地块或增补的地块,没有相应案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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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督查、验收、开展举证
材料审核 (3分) | 组织全面督查、验收,认真初审举证材料。 | 未组织督查工作的,扣1分;未开展验收的,扣1分;未按要求对举证材料进行审核的,扣1分。 | | |
| 扣分项 | 图斑核查情况
(40分) | 政策界限
把握情况 (30分) | 对图斑的判定(包括地类、面积、用途等)、违法行为的定性等符合相关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宗扣0.5分,直至扣完30分: 1.将违法行为判定为合法行为的。2.将违法行为判定为实地伪变化的。3.将办理审批手续的临时用地,或实地未动工建设或未变化的用地,判定为合法行为的。4.将非军事用地判定为军事用地的。 5.违法行为事实不清、定性错误的。如将非法批地判定为非法占地等。6.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分类错误的。
7.将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用地、村庄复垦、建设用地置换等用地作为合法用地,未单独统计的。 8.将非矿业用地判定为矿业用地的。 9.增补非2010年度内建设的地块;或增补地块的用地批准文件有误的。
10.对宗地地类和面积存在误判的。 11.其他政策界限把握不准的情况。 | | |
| 数据填报情况 (10分) | 填报统计数据客观、真实、规范。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相应标准扣分,直至扣完10分:
1.因工作失误等人为原因导致数据填报错漏的,1宗扣0.5分。
2.填报错漏,不能说明理由的,1宗扣1分。
3.上报地块总面积与部下发数据的总面积相差较大,不能说明理由的,扣2分。 4.上报的耕地面积与部下发数据中的耕地面积相差较大,不能说明理由的,扣2分。 | | |
| 整改查处情况 (40分) | 依法履行
职责情况 (30分)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有关立案、处罚、提出处分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职责。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宗扣0.5分,直至扣完30分: 1.应立案而未立案的。
2.应作出行政处罚而未作出处罚的。
3.应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而未提出的。
4.应移送司法机关而未移送的。
5.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未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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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查处
落实情况 (10分) | 应复耕的复耕到位,应收缴的罚没款收缴到位,应没收的建筑物构筑物没收到位,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到位,责任人责任追究到位。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宗扣0.5分,直到扣完10分: 1.应复耕到位未复耕到位的。
2.应收缴的罚没款未收缴到位的。
3.应没收的建筑物构筑物未没收到位的。
4.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未拆除到位的。
5.应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未追究到位的。
6.应追究刑事责任未追究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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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分 项 | 加分的四种情形 | 党委或政府
领导批示 (2分) | 党委或政府领导对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出专门批示。 | 地方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加2分。地方政府分管负责人专门作出批示,加1分。该项最多加2分,不重复加分。 | | |
党委或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协调会等
(2分) | 党委或政府领导主持召开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约谈会、推进会、协调会等。 | 地方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的,加2分。地方政府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的,加1分。该项最多加2分,不重复加分。 | | |
| 长效机制(3分) | 在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积极推进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 政府出台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文件的,加3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文件的,加2分。该项最多加3分,不重复加分。 | | |
| 工作经费(2分) | 提供经费保障。 | 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并专款专用的,最多加2分。 | | |
| 一票否决项 | 四种情形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验收:
1.隐瞒不报,伪造用地批文或用地现场,编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3.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的。
4.整改查处到位率低于50%的。 | | |
| 总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