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出字[2011]245号
【颁布时间】 2011-07-27
【实施时间】 2011-07-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2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第三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推荐活动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第三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推荐活动的通知

  (新出字【2011】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文化创新,培育我国原创出版能力,建立健全原创出版的长效激励及评价机制,总署决定在前两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第三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推荐活动,促进我国在人文社科、科学技术和文艺创作等领域的出版创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原创图书的申报工作

  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有关出版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出版单位的积极性,加强对所属、所辖出版单位申报原创图书项目工作的指导,对各社报送的图书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二、申报重点和范围

  报送的图书要突出原创性,能够传播和积累对文化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的人文社科、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知识。报送图书必须为国内作者编著、国内出版社出版、确属精品力作的图书,分为三大类,即人文社科类、科学技术类(含科普读物类)和文艺少儿类。

  报送图书应为2008年1月-2010年12月(以版权页为准)出版的新版图书。

  每个出版单位报送的参评图书不超过3种,含副牌的出版单位不超过5种。

  三、申报程序和时限

  出版单位申报需要填报《“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图书推荐表》(见附件1),并提供样书每种3册。每本申报图书必须有两名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的实名推荐意见(须注明专家联系方式以备复核,见附件2)和出版单位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各出版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出版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盖章后,于2011年8月31日前统一邮寄、报送至中国图书评论学会(不接受出版单位单独报送及铁路货运)。样书及申报材料发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春秀路太平庄10号,中国图书评论学会,邮编:100027,联系人刘苏哲、李可可,联系电话:010-64175308、64172241。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1年8月31日前发至评审办公室邮箱:sg1002011@163.com。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逾期将不予受理。

  总署将组织对申报的推荐图书进行论证,并对入选图书及相关出版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件:1.“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图书申报表

  

   2.“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专家推荐表

  

   3.“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图书申报汇总表

  

  
新闻出版总署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图书申报表

  

书 名

 

类别

(如:人文社科类)

出版社

 

馆藏分类

(如:军事)

作 者

 

出版时间

 

印刷发行情况

 

作者简介(100字为限)

 

内容提要(300字为限)

出版单位盖章:

日期:

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2:

  “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专家推荐表

  

书名

 

出版单位

 

 

推荐意见:

  1、选题的创新性(选题必要性、同类选题比较的独特性);

  2、文献、数据资料拓展性(国内外研究动态、状况熟悉度及利用、开拓);

  3、研究、写作方法、实验方法的创新性、规范性;

  4、观点、理论的创新点(理论贡献和学科开拓)及应用价值;

  5、出版形式创新。

推荐专家签名

 

职称、职务

 

推荐专家单位及所在学科

 

联系电话

 

e-mail地址

 



  

  “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图书申报汇总表(报送电子版专用)

  
序号出版单位书名作者出版时间类别馆藏分类印刷发行情况作者简介
(100字为限)
内容提要
(300字为限)
专家意见一
(300字为限)
专家意见二
(300字为限)
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注:此表以excel表格形式申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