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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厅科技字[2011]158号
【颁布时间】 2011-07-21
【实施时间】 2011-07-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2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厅科技字〔2011〕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总体要求,加快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干部队伍素质,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现就落实《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干部教育培训是行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要有一支高素质、创新型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队伍作支撑,要有一大批掌握现代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熟悉市场规划,依法行政的交通运输管理干部作保证。新形势新任务对交通运输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开创交通运输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

  二、“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干部教育培训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培训目标

  以转变观念、提升行业干部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水平为目标,以增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加强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提高行业干部依法行政和专业化水平,努力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

  (二)主要任务

  根据《规划》总体要求,“十二五”时期行业干部教育培训规模将达到220万人次,培训任务由交通运输部、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救捞系统等共同组织完成。

  1.由交通运输部组织完成的有:一是组织实施部办干部培训计划,完成5万人次的行业干部培训任务;二是组织实施部支持西部地区交通运输干部培训计划,通过专题培训班、远程培训、讲师团“送教上门”等方式,完成西部地区13.5万人次干部培训任务,培养西部地区1000名硕士以上高层次管理人员;三是组织实施全国交通运输局长培训专项计划,完成市(地)、县交通运输局长5000人次的培训任务,重点是市(地)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县交通运输局正职领导干部和新任职领导干部,同时,结合此项计划开展对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上领导干部的培训。

  2.由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完成对市(地)、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1万人次的培训任务。培训范围应覆盖所在省(区、市)的所有市(地)、县交通运输局,切实保证本地区70%以上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接受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应完成所有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的培训。

  3.由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海事、救捞系统(以下简称各有关单位)组织完成对公路建管养、道路运输、城市交通、港口航道、航运管理、海事管理、救助打捞以及行政执法等专业管理干部200万人次的培训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教育培训中的主导作用,发挥教育培训机构在教育培训中的主体作用。

  1.要根据《规划》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或年度计划,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规划或年度计划的实施,把干部教育培训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按照部下达的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派以及培训效果的跟踪、评价工作。

  2.要加强对所属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培训需求,鼓励和引导培训机构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教学水平,进一步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培训项目的审核和管理,抓好培训计划的落实。要建立完善培训绩效考核评估机制,促进教育培训机构不断优化服务,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3.要充分利用行业内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发挥交通运输行业“1+32”干部教育培训平台的主渠道作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确保行业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完成,确保行业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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