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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体科字[2011]123号
【颁布时间】 2011-07-13
【实施时间】 2011-07-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2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科技、教育和反兴奋剂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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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加强体育科技、医疗人才培养。

  

  通过有计划、分步骤的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加强学科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国内外知名的领军人才,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体育科技、医疗队伍;设立青年科研课题和博士科研课题专项,鼓励青年体育科技人员自主开展体育科技研究工作;拓展国际体育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体育科研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在重点研究领域和重大项目上,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引进国外高水平专家进行联合攻关。

  

  (二)体育教育工作

  

  1.大力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运动员文化素质。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提高运动员文化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运动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中心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抓好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开展运动员网络远程教育系统的建设,为运动员提供随时随地上网学习的平台;研究制定并推行适合运动员特点的基础教育阶段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材和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做好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工作。

  

  2. 加强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提高教练员执教能力和水平。

  

  加强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建设,不断丰富教练员岗位培训的内容和培训方式,积极探讨“通用知识培训”和“专项知识技能培训”分步实施的教练员岗位培训模式。进一步完善教练员岗位培训体系,逐步形成体育总局统筹管理,教练员学院组织实施,以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单项运动协会)为主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为基础,有关院校(或基地)为依托的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体系;加强教练员岗位培训大纲、教材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教练员岗位培训的讲师培训制度,开展岗位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教练员岗位培训信息化建设,建立教练员岗位培训网站,办好《中国体育教练员杂志》;加强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的国际交流,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教练员岗位培训的实际效果。

  

  3.推进高等体育教育发展。

  

  高等体育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等体育专门人才,发展体育科学技术,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大力促进高等体育教育的发展,为建设体育强国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和教材建设,深化改革,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提高高等体育教育质量和水平。

  

  以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基地建设为目标,利用北京体育大学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建设的机遇和优势,将北京体育大学建设成为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充分发挥5所共建体育学院的作用,在运动员文化教育、教练员培训、学科建设等领域,加强资源规划和布局,加强对附属竞技体校的管理和指导,为我国社会发展和体育强国建设培养更多的高质量、高层次体育专门人才。

  

  紧密结合体育事业和社会发展需求,大力发展高等体育职业教育,为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退役安置作出应有的贡献。

  

  4.完善招生考试办法,促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改进和完善招生考试办法,积极推进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体育专业招生改革,促进招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创造条件。

  

  5.加强对西部地区的支持,促进西部地区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

  

  加强对西部地区,特别是加大对新疆和西藏地区体育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重点对西部地区体育专业招生和教练员培训方面予以支持,促进西部地区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的高水平体育专业人才。

  

  (三)反兴奋剂工作

  

  1.构建更加完善的反兴奋剂法律体系。

  

  根据我国反兴奋剂工作的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规章和相关管理规定,逐步构建多部门、多层次的反兴奋剂法律体系。

  

  2.进一步强化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反兴奋剂工作职责。

  

  进一步理顺国家体育总局职能部门、反兴奋剂中心、总局项目中心、各省(区、市)体育局反兴奋剂工作职责,继续落实反兴奋剂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体育部门和运动员管理单位的反兴奋剂责任和义务,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反兴奋剂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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