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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体人字[2011]273号
【颁布时间】 2011-07-01
【实施时间】 2011-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2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体育行业职业分类相关修订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体育行业职业分类相关修订工作的通知

  (体人字〔2011〕273号)


  

  有关省、直辖市体育局: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修订工作,根据《关于加快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133号)精神及要求,国家体育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大典》涉及体育行业职业分类相关修订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大典》涉及体育行业职业分类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专业性强,需要系统内和系统外多方面力量的参与和配合。为加强对《大典》修订工作的指导,做好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各相关单位和技术专家的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要求,决定成立体育行业职业分类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体育行业职业分类修订专家组和调研工作组,整合各方力量,协调推进《大典》修订工作。

  领导小组、专家组和调研工作组设置方案和工作任务如下:

  (一)体育行业职业分类修订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作为体育职业分类修订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对体育职业分类修订工作进行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并汇总落实情况,为专家组及调研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高志丹

  副组长:翁家忍、李业武、刘大庆

  成员:田志宏、姜兴华、丁涛

  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二)专家组/调研工作组

  专家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工作任务确定调研方案并组建调研工作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调研工作组的工作,并负责对各调研工作组进行培训,对体育职业分类调研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论证。专家组设置在人力中心,专家组组长为刘大庆(北京体育大学)、丁涛(人力中心),专家组成员及调研工作组的设立由组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二、工作任务

  体育行业职业分类修订工作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

  (一)《大典》中目前已列入的7个体育职业分类的修订;

  (二)目前尚未列入《大典》拟新增补的职业信息采集上报工作。

  三、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各行业部门需按以下工作进度开展修订工作:

  6月底前,组建专门队伍,根据修订任务要求,开展职业调查,采集职业(含新增职业)描述信息;

  8月底前,在分析汇总职业描述信息的基础上,提出职业描述的修改及职业归类的调整等职业描述信息修订建议,并提交行业专业委员会汇总;

  11月底前,行业专业委员会组织各相关行业部门对职业描述信息修订建议进行讨论、平衡,形成本行业专业委员会的正式修订建议;

  12月底前,国家职业大典修订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各行业部门提交的修订建议,正式提出职业描述信息修订意见。

  四、主要工作方式

  本次修订工作主要采取网上填报调查表和调研组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为:由调研组按照人社部规定的抽样调查方法和需要采集的样本量,确定信息采集对象,组织填报问卷调查表,搜集有关信息,同时,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省市进行实地调研。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省市及单位要充分认识大典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修订工作,为参加、参与修订工作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完成大典修订涉及的有关具体任务,确保2011年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大典》修订专家组和调研工作组要尽快启动修订工作,按照国家职业大典修订工作要求及部署,明确职责、明确时限、明确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科学组织,精心实施。调查过程中要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联系与沟通, 主动寻求配合与支持。

  (三)《大典》修订工作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具体技术要求执行,详细内容参见后续由专家组及调研工作组提供的具体技术文件。

  

  联系人:丁涛

  电 话:010-87182384 87183087(传真)

  电子邮箱:rlzx@sport.gov.cn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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