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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同一年度内同时申报两个的专业技术资格,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当事人当年评审资格。 三、关于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衔接问题 根据自治区的统一要求,201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同时,必须兼顾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衔接。事业单位在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考虑本单位各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比例的情况,对无职务空缺或者超过控制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应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适度控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数,减少评聘矛盾。 四、申报、推荐、评审的程序 (一)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流程 2011年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继续采用广西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系统,实行全程无纸化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⒈ 个人申报 (1)申报人应在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指导下,通过互联网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及电子档案模块(2011年综合系列版)。 (2)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个人版按照软件界面内容及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3)申报人的相关附件材料,按照申报要求用原件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摄)分别存放在“论文著作、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三个word格式模板中的指定位置,并转换pdf格式载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必须保证扫描的电子材料清晰可阅读)。 --论文著作电子档案:存放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及代表作,发表的论文著作每一篇必须按封面、目录(仅需提供作者所在页面)、文章的顺序存放扫描件,建议提供论文不超过5篇,其中论文代表作1篇必须附有2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鉴定意见。论文全文要求是扫描件,其他专著只需提供封面、目录和内容提要或主要章节的扫描件。 --学历证书电子档案:按顺序存放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案:按顺序存放专业获奖、其他荣誉证书、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成果、破格评审报告、已达退休年龄的申报人员的延缓退休审批材料、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申报人所有评审材料已核原件证明。 ⒉ 申报人所在单位各人事职改部门下载对应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市属单位版”,接收个人数据,在完成人员信息真实性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审议答辩、程序审核、张榜公示,并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市属单位版”填写专家鉴定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后,上报各市或有关厅局人事职改部门。 ⒊ 各市或有关厅局人事职改部门下载对应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接受下级各基层单位数据并进行审核,审核签章完毕后汇总将电子申报材料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可从以下网站免费下载: 广西人事人才网:www.gxrs.gov.cn 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 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 北京东方智辰公司网:www.zhichen.com.cn (二)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流程 今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将实行电子化申报、评审。全区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指导下,通过互联网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及电子档案模块(2011年综合系列版)。(具体参照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流程) (三)、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职改办《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其申报材料必须在审议推荐之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的材料包括:本人填写的评审表、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业绩成果及论文著作等。公示时间5-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公示单位要在评审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内填写公示时间和结果。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