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建科函[2011]453号
【颁布时间】 2011-07-18
【实施时间】 2011-07-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3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三期建筑工程职称评审信息化平台管理系统演示暨(防护、防化专业)政策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三期建筑工程职称评审信息化平台管理系统演示暨(防护、防化专业)政策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粤建科函〔2011〕453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粤建科函〔2011〕220号通知要求,定于7月中旬在广州市举办广东省第三期建筑工程职称评审信息化平台管理系统演示暨(防护、防化专业)政策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班安排

  

  时间:2011年7月26日8:45~17:00

  

  地点:广州华泰宾馆三楼2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电话:020-87789888转)。

  

  二、培训内容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职称评审信息化平台管理系统演示。

  

  (二)广东省建筑工程职称评审(防护、防化专业)政策解读。

  

  (三)近年来高级职称评审中的倾向性问题及答疑。

  

  三、其他事项

  

  (一)请已预报名并收到短信通知的学员于7月26日上午8:10~8:40在华泰宾馆三楼2号会议室报到,并领取有关资料。

  

  (二)授课期间请将手机调至关闭或震动状态。

  

  (三)未尽事项,请致电咨询。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