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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建保[2011]328号
【颁布时间】 2011-07-18
【实施时间】 2011-07-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3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

  (甘建保[2011]328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

  按照国务院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的通知》(建保〔2011〕64号)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以下简称建设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建设信息公开要求,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时公开建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如下:

  2011年7月6日,住建部通报了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甘肃省地级市建设信息公开率为79%,在全国31个通报地区中排名第26位。截至7月15日,全省14个市州、38个县(不含区)公开了建设信息,地级市建设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县级建设信息公开率46.38%。其中14个市州的地级建设信息全部公开;除嘉峪关市不辖县外,酒泉、平凉、定西、天水、白银、金昌、武威等7个市的市、县两级建设信息公开率达100%;张掖、陇南两市的县级建设信息公开率分别为80%和25%;兰州、庆阳、临夏、甘南4个市州的县级建设信息尚未在县级政府网站上公开。

  总体上看,大多数市州、县市高度重视建设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住建部和省建设厅关于建设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建设信息公开内容、时限和方式,积极组织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并通过政务公开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社会反响比较好。但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国建设信息公开率较高的省市相比还有差距,各市州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市州、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进展缓慢;有的市州、县建设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仅仅公开了年度建设计划,尚未公开项目开工和竣工信息,即使已公开项目开工信息,也没有在施工现场公示;有的县市没有建立政府网站公布平台,没有公开建设信息;有的市州政府网站建设信息公开后存在网页无法打开的现象。

  按照住建部通报要求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工作滞后的县市,要抓紧公开;尚未建立政府网站的县市,应先在地级市政府网站公开项目建设信息;已公开项目建设信息,但内容不全面的市州、县市要加快补充完善,在项目建设地点同步公示;公示网页无法打开的市州,要尽快修复解决,确保建设信息公开网站时刻开通。

  今后,建设信息公开将作为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工作的重要督导内容,各市州住房城乡部门要对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高度关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落实具体措施,靠实主体责任,市州要督促尚未公布的县市抓紧公开建设信息。各市州、县市要及时更新、补充完善项目已公布的开工和竣工等信息,提高建设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做好群众意见建议的答复处理工作,通过落实建设信息公开制度,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情况表

  
地 区地级市信息公开情况县级信息公开情况(不含区)
应公开数已公开数信息公开率应公开数已公开数信息公开率
酒 泉11100%66100%
平 凉11100%66100%
定 西11100%66100%
天 水11100%55100%
白 银11100%33100%
金 昌11100%33100%
武 威11100%33100%
嘉峪关11100%///
张 掖11100%5480%
陇 南11100%8225%
兰 州11100%300
庆 阳11100%700
临 夏11100%700
甘 南11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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