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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7-18
【实施时间】 2011-07-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3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52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申报节能、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5个方面的备选项目。

  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请你们按照《通知》中的选项范围、选项条件、申报要求,切实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申报工作,对各备选项目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出具明确的初审意见。请于7月25日前,将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上报的推荐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一式3份(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送我委。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资环处 王育民; 联系电话:66415588-1134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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