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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建质函[2011]456号
【颁布时间】 2011-07-17
【实施时间】 2011-07-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3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扣分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扣分情况的通报

  (粤建质函〔2011〕456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011年上半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按照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严格管理,努力工作,确保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现将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扣分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统计分析

  

  (一)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一)

  

  (二)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统计分析

  

  根据各地上报的事故情况,2011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5人。其中,责任事故12起,死亡12人,与2010年同期相比,责任事故起数下降5起,下降了29.4%,死亡人数减少18人,下降了60%。在12起责任事故中,深圳市发生7起事故,死亡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全省的58.3%,广州、珠海、梅州、惠州、中山市分别发生1起事故,各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全省的8.3%。佛山、东莞、汕头等15个地级市和佛山市顺德区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从事故类别分析来看,高处坠落事故死亡6人,占全省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的50%;坍塌事故死亡2人,占总数的16.7%;物体打击2起,占总数的16.7%;机具伤害事故1起,占总数的8.3%;起重伤害1起,占总数的8.3%。

  

  二、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统计分析

  

  2011年上半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站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加强了动态扣分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动态扣分记录统计

  

  全省总计7472条扣分记录,其中广州市(1026);东莞市(660);中山市(633);深圳市(618);佛山市(488);惠州市(468);珠海市(446);梅州市(360);湛江市(307);江门市(290);佛山市顺德区(282);肇庆市(262);韶关市(248);汕尾市(246);清远市(216);揭阳市(196);茂名市(187);河源市(176);阳江市(109);汕头市(98);潮州市(78);云浮市(78)。(详见附件二)

  

  (二)相关人员动态扣分超标统计

  

  2011年上半年全省有12名项目经理和7名总监理工程师扣分超标。(详见附件三)

  

  (三)扣分原因统计分析

  

  1.施工企业被扣分数量较多的5条为:

  

  (1)sq3-3:对所承建的建筑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2)sq5-4: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发出的整改通知,未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整改的;

  

  (3)sq3-8: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

  

  (4)sq3-6:使用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的施工起重机械的;

  

  (5)sq5-1:未实施建筑施工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2.监理企业被扣分数量较多的5条为:

  

  (1)jq3-5:未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的;

  

  (2)jq3-3: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的;

  

  (3)jq3-4:未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的;

  

  (4)jq5-2: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监理人员的;

  

  (5)jq3-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被扣分数量较多的5条为:

  

  (1)sz3-4:未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2)sz3-2:未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3)sz3-3: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企业技术负责人);

  

  (4)sz3-5: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5)sz3-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定代表人)。

  

  4.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被扣分数量较多的5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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