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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建质函[2011]456号
【颁布时间】 2011-07-17
【实施时间】 2011-07-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3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扣分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1)x3-1:作业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在施工现场的;

  

  (2)x 3-18:脚手架、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模板工程施工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的;

  

  (3)x3-19:“四口”,“五临边”防护存在安全隐患的;

  

  (4)x1-1: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的(按每人次计,每检查项次最多不超过5分);

  

  (5)x5-3: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发出的整改通知未落实整改的。

  

  5.专职安全员被扣分数量较多的5条为:

  

  (1)a3-1:作业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在施工现场的;

  

  (2)a5-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或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3)a1-1:施工临时用电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的;

  

  (4)a1-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或其他严重违章作业行为的;

  

  (5)a3-4:未按规定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情况的。

  

  6.总监理工程师被扣分数量较多的5条为:

  

  (1)z5-4:对严重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和设备的使用,或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的;

  

  (2)z3-1: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未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的;

  

  (3)z3-7:所监理的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整改后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反馈整改情况的;

  

  (4)z3-11:监理周报(月报)未及时、如实反映工地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的;

  

  (5)z5-5:未按规定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含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

  

  7.专业监理工程师被扣分数量较多的5条为:

  

  (1)j3-2:未按规定监督施工企业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的;

  

  (2)j1-1:未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分和对存在问题作出处理的;

  

  (3)j3-3: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的;

  

  (4)j1-2:未按规定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5)j3-4:未按规定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的。

  

  附件:1.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览表(略)

  

   2.2011年上半年全省各地区动态扣分通知书签发情况一览表(略)

  

   3.2011年上半年相关人员动态扣分超标情况一览表(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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