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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区(县)教育局组织摸底托幼机构、学校14岁以下接种不足2剂次麻疹的儿童,并提供场所组织临时接种,重点关注流动人口聚集区及未注册托幼机构、内初班及流动儿童为主的学校。全市定于9月初统一开展托幼机构、学校的查验证疫苗补种工作,各区(县)可结合实际提前启动。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所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六)加强预检分诊及院内感染控制的督导检查。 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预检分诊不能流于形式,要加强院感控制。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所就麻疹防控工作的落实与实施效果开展医疗机构预检分诊、院内感染控制情况的检查,包括: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针对院内感染危险因素有控制措施;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是否到位;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情况。 (七)开展预防接种意义及重要性及防病知识宣传教育。 采取覆盖面广、形式多样、采用多种文字语言进行宣传,重点宣传国家规划类疫苗的接种意义与效果,预防接种服务信息,提高受种儿童家长的依从性,及时接种疫苗。 二、部门职责 卫生局:做好疫情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力量对麻疹患者进行救治;督导检查全市麻疹防治工作,及时向政府报告防治工作进展。 教育局:加强教师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要专门安排麻疹防治知识的宣传;全力以赴做好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组织好校医的麻疹防治知识的培训;严格实行晨检制度,对发热、感冒的学生、儿童,要求必须停课离校,进行隔离治疗,待病情痊愈后方可入校入园。寄宿制学校要准备足够的隔离房间,对发热、感冒患者进行隔离。 财政局:提供麻疹防控工作的经费保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疫苗的质量、保存条件、运输环节等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监督,保证疫苗安全。负责药品市场的监督,杜绝在处置麻疹疫情期间,假药、劣药流入市场。 公安局:公安部门提供必要的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信息,协助完成摸底登记和预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处理等工作。配合入户调查和家庭隔离患者的管理。 广电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积极开展麻疹防控的宣传。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民族宗教场所的消毒、对宗教人士麻疹防治的宣传教育。协助落实处置麻疹疫情的各项措施、方案。 三、督导考核与评估 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政府落实麻疹防控工作进行督察。市卫生局对各区(县)防控工作进行抽查。各区(县)卫生局组织开展查漏补种、暴发疫情处置的考核。 (一)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常规免疫全程接种率≥90%,麻疹2剂次接种率≥95%,麻疹及时接种率(8-9月龄及18-19月龄)≥90%; (二)暴发疫情处置合格率100%。 四、应急响应的解除 以区(县)为单位实现上述考核指标,并在麻疹一个最长潜伏期内(21天)无新发病例,可解除应急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