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二)大力建设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大力推进区域性品牌建设,以产业特色明显、集中程度较高的县区、乡(镇)为主体,以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重点,培育和建设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帮助凤台粮食深加工基地和安徽淮南生物医药工业园申报认定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积极培育和建设全省防爆电器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淮南豆腐文化产业园、开发区服装工业园、夏集大米加工产业园等品牌聚集区,发展壮大商标品牌基地群体。 (三)加快推动商标国际注册 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为重点,推动企业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的品牌国际化建设,加快其商品和服务向海外市场拓展。引导和鼓励国奥球拍、发强玻璃等外向型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注册、使用自主商标品牌,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和服务出口比例。 (四)加强商标权利保护 1.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为重点,将商标保护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农资等行业和批发市场、小商品市场的商标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权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拓展监管领域,积极探索在网络等新兴市场中建立有效的商标维权保护制度。建立工商部门与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合执法制度,有效打击和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犯罪行为。 2.帮助企业正确使用和管理商标。指导企业依法申请注册和规范使用商标,提升企业商标注册、使用、运用、管理的意识和水平,有效减少商标权利人之间的纠纷和诉讼,依法保护利用商标的合法经营行为。将国有企业的商标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防止企业在经营、转让过程中商标资产的流失。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制定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商标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考核商标战略实施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商标战略。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谋划发展规划,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责任,确保商标战略的实施。 (二)加大支持力度 1.对国家工商总局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著名商标,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淮南市知名商标,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对办理农产品商标注册的农民、个体工商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一次性给予1000元注册费用补贴;对办理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0元注册费用补贴;对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企业法人、团体、协会等组织,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对省认定的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按年度安排省财政给予的基地建设专项经费补助的配套资金。在全市年度预算中,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商标战略宣传培训、专业指导、重大商标案件查办和专项执法行动等有关经费支出。各县区政府也要对商标培育和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制定相应的奖励和扶持政策。 2.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淮南市知名商标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以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的,冠“安徽”行政区划不受注册资本、行业、组织形式的限制,优先上报;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淮南市知名商标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入管理费用。 3.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促进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商标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 4.对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淮南市知名商标企业在有关资源要素保障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在技术改造和引进、科研立项、项目审批、财政贴息等方面给予倾斜,优先帮助其申请国家各类政策性资金。 (三)组织专业培训 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主导、企业参与和社会支持的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商标战略实施主体的商标业务素质。加大商标专业知识和商标实施战略人才培训力度,市经信委、市工商局每年要对各类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人员不少于300人。大专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把商标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商标品牌意识和专业知识;各类企业要加强自身商标专业知识和人才培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