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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情况的通报 各中央企业: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83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资发监督〔2006〕174号)的要求,各中央企业每年向监事会报送《企业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从2010年度《报告》填报情况看,多数中央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填写、及时报送,为监事会了解掌握企业情况、有效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参考。 为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报告》填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10〕146号)要求,我们采取分项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中央企业2010年度《报告》填报质量进行了评价。对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填报质量符合基本要求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等43家中央企业(名单见附件1),以“报送及时性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对填报内容质量、组织沟通、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等综合评价较好的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54家中央企业(名单见附件2),以“填报工作较好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各中央企业要以受到表彰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提高对《报告》填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保质保量做好《报告》填报工作。受到表彰的单位要继续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再创佳绩。受到表彰的企业,可以给予相关部门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 12010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及时性企业名单 22010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较好企业名单 国资委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1 1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2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5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6国家电网公司 7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8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9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1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12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13中国铝业公司 14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15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16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17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8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19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20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1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23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24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5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6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27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28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29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30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31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32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33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34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35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36中国林业集团公司 37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38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39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40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41彩虹集团公司 42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43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附件2 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2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4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5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6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8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9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0国家电网公司 11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12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13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14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16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7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18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