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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司法部
【颁布时间】 2011-07-15
【实施时间】 2011-07-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4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司法部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评选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十、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踊跃参与。各地要高度重视,把这项活动列入工作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参加到此次活动中来。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地要充分调动社会人员、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动员和鼓励大家参与这次活动,使大家在活动中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和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在活动中感受法治理念和廉政文化,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同时,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动,不断提高此次活动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三)突出重点,提高质量。要注重加强对机关、单位、企业、院校、社区等书法、绘画、摄影爱好者的发动,特别是要加强对书院、画院及书法绘画摄影协会等专业组织的宣传发动工作,以便创作出更多更好的阐述法律观点准确、艺术表现力强的高水准法制宣传书画摄影作品,参加此次活动。

  

  十一、截稿日期

  

  2011年10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投稿信箱:fzshz2011@126.com

  

  投稿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第九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孙海静收 邮编:100102

  

  联系人:司法部法制宣传司 孙跃年 010-65153419

  

  驻司法部监察局 时乃龙 010-65152819

  

  法制日报社 蒲建安 010-84772889

  

  孙海静 010-84772566

  

  
201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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