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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政务公开中期测评和专项督查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淮府办〔2011〕25号)文件精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全市各县区和有关单位2011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中期测评,同时,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公权力较大的部门所属基层站所和二级机构进行专 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测评的时间、内容、方式和范围 测评单位为县区政府(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测评时间从7月下旬起到8月下旬结束。测评采取各单位自评,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网上测评或实地检查方式,各单位对照测评标准(附件一、二)自行打分,自评结果于8月上旬反馈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在8月下旬前将根据各单位自评情况以及网上测评或实地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专项督查的时间、内容、方式和范围 专项督查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市编办、市目标办、市审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信息办、市政府纠风办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市政务公开专项督查组;督查时间从7月下旬至10月下旬,各单位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一)督查内容: 1.落实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包括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开展情况; 2.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公开情况,包括财政预决算、重点工程建设、政府集中采购、民生公益等信息; 3.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包括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的公开、行政决策机制和过程的公开等; 4.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等; 5.推进基层政府、基层站所信息公开情况,包括针对基层单位特点优化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与基层的工作联系和对基层的业务指导,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功做法等; 6.办事公开落实情况,包括拓展办事公开领域,扩大办事公开的范围,依法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重点公开办事依据、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 (二)督查方式: 专项督查采取查看材料、网上测评和实地走访等形式。 (三)督查单位: 1.县区政府所属发改委、财政、教育、民政、建委、审计、 人社、公安、农林水利、卫生、计生、交通、文体等重点部门和部分乡镇政府。县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具体检查,市政务公开专项督查组适时组织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被抽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年终政务公开考核重要依据。 2.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主管和建设单位。 3.市直有关重点部门所属基层站所、二级机构和重点科室(见附件三)。主管部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具体检查,市政务公开专项督查组适时组织抽查。 4.市政务服务中心部分重点窗口单位(发改委、工商、地税、建委、房地产、人社、教育、人防、规划、药监、卫生、物价、商务、交通)。市政务公开专项督查组负责具体检查。 5.田家庵区政府所属部分重点学校和街道(见附件四)。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具体检查,市政务公开专项督查组适时组织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期考评和专项督查活动,要认真组织自查,查找薄弱环节,注重实际,防止重形式、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补缺补差。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 要把政务公开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注的事项作为重点,对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做法要大力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整改,补缺补差。 (三)认真总结,促进提高。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在考评和督查的基础上,要认真总结本县区、本部门和本系统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提出下半年工作计划,于2011年8月15日前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