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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办函[2011]449号
【颁布时间】 2011-07-27
【实施时间】 2011-07-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4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片包干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要自觉组织自查,对自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三)具体督查事宜,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省校安办联系人:窦体阳、何绍波,电话:020-37627092,37628030,传真:020-37626052。

  

  附件:

  
省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片包干名单

  


  省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河源市

  

  省教育厅深圳市、汕尾市

  

  省公安厅珠海市、佛山市(含顺德区)

  

  省监察厅梅州市

  

  省财政厅惠州市、东莞市

  

  省国土资源厅茂名市、阳江市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湛江市

  

  省水利厅韶关市、清远市

  

  省审计厅汕头市

  

  省物价局中山市、江门市

  

  省安全监管局肇庆市、云浮市

  

  省地震局揭阳市、潮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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