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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区域合作,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 8、加强与长三角会展联盟、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等专业机构、组织的合作,建立联盟关系,积极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的对外合作战略,引进项目、人才和学习先进办展理念。加强与长三角会展联盟的合作,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实现差异化发展。积极融入珠三角,加强与穗、港、澳会展业的交流与合作。集聚利用省内会展资源,积极开展区域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加强学习,组织相关单位及会展企业赴会展发达城市考察,提高会展服务水平及办会、办展经验。 五、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会展业质量与水平 9、积极申办全国品牌会展,提高南昌会展知名度。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协会及专业办展机构的联系,搜集办展信息。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利用各种资源、各种渠道全力申办全国性大型品牌展会,争取每年有3个以上知名品牌展会在南昌举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合申办机制。将申办(举办)各类品牌展会活动列入各县(区)、新区、开发区,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争取每年引进或举办一个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展会。 10、培育扶持本地会展品牌,提升南昌会展竞争力。加大力度培育本地现有的品牌会展,重点扶持3-4个特色产业的品牌展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扶持及引进一批龙头会展公司。通过收购、兼并、联合、参股、控股等形式,跨地区、跨行业组建会展企业集团,实现集团化经营。扶持一批服务水平高、经营规模大、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会展企业。通过“借鸡生蛋”形式,尽快做大做强我市的会展经济。 六、培育市场主体,增强市场运作能力 11、加快会展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会展配套服务企业。鼓励民营、股份、外资等各类资本进入会展业市场,建立以展览公司为主导,会展策划承办、设计与搭建、展品运输与仓储、广告宣传与装饰、会务接待与旅游等组成的,专业协作、配套成龙、结构合理、经营先进的会展企业体系。采取扶优扶强措施,对有自主会展项目的专业展览公司在财政资金、税收、引进人才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增强其经济和人才实力。 12、着力培育新兴会展企业。支持企业创办展览项目,培育一批有潜力的中小型会展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壮大。引导中小型会展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加强与展览场馆、商会、行业协会的合作,推动联合办展、共创品牌。鼓励各专业园区、专业市场、企业集团和自然人等投资组建有发展前景的会展经营公司和服务公司。 七、加大资金支持,提供发展保障 13、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保障会展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会展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主要用于:申办全国性大型品牌展会;承办全国大型品牌展会;培养有发展潜力的品牌展会;对会展专业人才进行知识更新及培训;参加全国大型品牌展会,展示南昌城市形象及龙头企业的形象与产品。 八、优化发展环境,夯实会展业发展基础 14、建立健全会展业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南昌市会展业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会展业服务标准体系,规范会展经营行为,提高会展服务水平。建立组展商、服务商、参展商、专业观众和消费者纠纷调解与仲裁体系,维护会展主体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品牌展会进行会期保护,建立会展品牌保护机制。避免不正当竞争,形成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逐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业运行机制。 15、不断完善会展基础设施。以场馆建设为重点,改善会展基础设施条件,夯实会展业发展基础。按照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展馆、宾馆酒店、会议中心等会展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鼓励扶持现有的酒店、宾馆改善国际会议设施和功能,提高接待能力,适应召开各类高规格国际会议和专业性商务会议的需求。 16、加强对会展项目的协调服务。市会展办对企业举办的各类展会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形成完整的会展协调服务机制。会展办与商务、工商、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对招商招展、广告宣传、公共安全等事项的监管和服务。 17、重视会展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大会展人才培训力度,以委托高等院校或社会专业机构培训的方式,加强对会展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训;健全完善会展人才标准认证体系,促进会展人才的合理流动;积极引进会展策划师、会展设计师、会展高级项目经理等会展专业人才,并着重引进一批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丰富的项目策划、市场运作经验的会展高端人才,解决会展人才短缺问题;构建统一开放的会展人才市场体系和会展人才信息交流平台,实现省内会展人才的合理流动。 18、加强对会展业的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力度,统筹做好整体策划和运作,放大资源效用;以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和良好会展环境为重点,加大对重要会展项目、会展政策的宣传力度,树立会展名城形象;与国内外重要媒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采取开设网站、专栏等方式,宣传推介南昌的会展项目和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