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11]125号
【颁布时间】 2011-07-25
【实施时间】 2011-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4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央企业在疆发展项目推进推介会筹备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央企业在疆发展项目推进推介会

  筹备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12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8月中旬国务院国资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在乌鲁木齐市共同组织“中央企业在疆发展项目推进推介会”。为了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自治区决定成立筹备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刘建新(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

  张继勋(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许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王永轩(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朱立(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张胜迪(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于庆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建勇(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副局长)

  张顺帮(兵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赵世民(兵团发改委副主任、工业局局长)

  何若群(兵团商务局局长)

  屈开平(兵团经协办党组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主任张继勋(兼),副主任由张胜迪、张顺帮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组成。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