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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人发[2011]65号
【颁布时间】 2011-08-01
【实施时间】 2011-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5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关于追授蓝云同志“人民健康好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卫生部关于追授蓝云同志“人民健康好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卫人发〔201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

  在艰苦边远的农村地区,广大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心系群众,默默奉献,以满腔热忱践行着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光荣职责,用实际行动履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神圣使命,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蓝云同志就是其中杰出的代表。

  

  蓝云,男,瑶族,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是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板升乡弄丛村的乡村医生,2011年5月6日因病去世,终年43岁。弄丛村是大化瑶族自治县最偏远的山村。蓝云同志1988年高中毕业后,成为该村小学一名代课教师。在目睹偏远山区群众看病难、就医难的痛苦后,蓝云同志毅然弃教从医,担负起救死扶伤的责任。他刻苦钻研医术,时刻把群众的健康挂在心上,不管白天黑夜、刮风下雨,翻山越岭,走村串户,以精湛的医术和良好的医德,赢得了乡亲们的尊敬和爱戴,被村民称为“生命的守护神”。2006年,蓝云同志不幸患上了鼻咽癌。考虑到自己的身体状况,他不顾家庭贫困、孩子年幼等种种困难,动员妻子学医从医,并送其到卫校学习,继续挑起为山区群众防病治病的重担。在病情恶化的情况下,他仍以顽强的毅力和乐观的精神与病魔抗争,强忍病痛,坚持为群众看病,直至生命垂危。

  

  蓝云同志爱岗敬业,一心为民,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事迹突出、感人至深,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和白衣天使的崇高风范。为表彰他的先进事迹,我部决定追授蓝云同志“人民健康好卫士”荣誉称号,并在全国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向蓝云同志学习的活动。

  

  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蓝云同志先进事迹,学习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以救死扶伤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精神;学习他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扎根基层、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学习他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顽强精神。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紧密结合实际,把学习蓝云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动员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以蓝云同志为榜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忠诚履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神圣使命,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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