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3.科学选择支持项目。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对纳入项目库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根据各自职责,按照“科学选择、聚焦重点”的原则,进行初步评估和遴选。在此基础上,通过会审机制,择优确定市级财政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4.确保重点项目投入。市级财政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并通过统筹管理,集中财力,重点支持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5.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及战略性、先导性的重大项目投入力度。同时,通过采取多种投入方式,鼓励投贷联动、融资担保、股权投资、科技保险、改制上市等各类支持科技产业发展的科技金融创新,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放大作用。 四、工作机制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在综合分析本市科技创新所面临的新情况和全社会科技创新资源及能力的基础上,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研究制定本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技术进步规划和相关产业发展导向,明确重点发展的领域和项目。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建立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区县政府、科技园区和产业园区等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1.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牵头制定本市“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发展导向;协调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支持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 2.市科委主要负责制定本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推动本市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设立全市性的项目库,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本市科技企业认定标准。 3.市经济信息化委主要负责制定本市“十二五”产业技术进步规划和相关产业发展导向,推进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建立和完善产业化服务体系。 4.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协调国有投资公司、国有企业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投入力度;通过股权投资、改制上市等政策支持科技产业发展,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5.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的综合统筹管理;牵头建立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管理平台,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建立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管理平台 在设立全市性项目库的基础上,建立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管理平台,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国资委等部门参加,分工负责、相互联动、加强合作,建立起产业链、管理链、资金链一体化运作的工作机制。 1.在预算安排上,由市级财政根据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目标和项目库的情况,统筹编制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的年度预算(重点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财政预算安排)。同时,加强市与区县财政科技投入的资金联动,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2.在资金审核上,通过管理平台会审机制,确定市级财政投入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对需要市级财政投入的重大、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在资金管理上,加强市级财政科技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跟踪监督,并开展绩效评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的信息公开工作。 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管理平台的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