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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发[2011]79号
【颁布时间】 2011-06-30
【实施时间】 2011-06-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5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工信委关于甘肃省“十二五”工业节水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十一)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围绕工业节水重点,组织研发并推广应用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推广国家鼓励类节水设备(产品),特别是要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高效冷却、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洗涤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等通用节水技术和生产工艺,有效降低单位产品水耗。

  (十二)推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和处理回用。积极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水处理技术工艺,有效提升水循环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强化废水综合处理,实现废水资源化,减少废水排放量。加快培育节水和废水处理回用专业技术服务支撑体系,鼓励运用特许经营、委托营运等专业化市场模式实施节水和废水处理回用技术改造项目。开展废水“零”排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树立一批行业“零”排放示范典型。鼓励各级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采取统一供水、废水集中治理模式,实施专业化运营,实现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

  (十三)夯实企业节水管理基础。引导并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2009)、《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08)和《企业用水统计通则》等相关标准,加快配备水计量器具,规范用水计量和统计工作。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加快用水、节水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用水量在线监测。

  (十四)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加强矿井水、雨水、再生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推动矿井水资源化利用,鼓励高耗水企业充分利用城市再生水,支持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企业开展雨水集蓄利用。

  四、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把工业节水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水资源紧缺和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区要制定更为严格的取水定额标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工业节水工作。省工信委要会同省水利厅研究制定全省工业用水考核办法。省工信委要对各市州和重点企业节水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各市州也要加强对重点用水企业的监督,督促企业落实节水措施,努力提高工业用水效率。

  (十六)落实主体责任。工业企业作为工业节水的主体,要牢固树立节约发展理念,坚持把节水工作贯穿到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各企业特别是用水大户要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节水规划及工业取水定额要求,严格制定节水计划和目标任务,通过强化管理、加强技术改造、开展水平衡测试等措施,积极挖掘节水潜力,努力提高用水效率。

  (十七)强化资金支持。省财政厅要会同省工信委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采用补助、奖励、贴息等方式,引导支持企业进行节水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集中力量支持一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各市州要加大对节水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投资机构等加大节水技术研发和改造力度,支持投资机构创新融资方式,开展专业化节水投资和服务。企业外销处理后的再生水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十八)做好宣传交流。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工业企业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积极采用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宣传工业节水的方针政策及其重要意义。省工信委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各企业节水先进经验,并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因地制宜开展节水管理和节水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企业节水技术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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