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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11]353号
【颁布时间】 2011-07-20
【实施时间】 2011-07-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5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请报送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有关工程情况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请报送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有关工程情况的通知

  (京建发〔2011〕353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和《关于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质质函[2011]68号),为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即将在北京市开展的监督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市在施工程进度、建筑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的情况,现将要求报送资料情况通知如下: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本次检查范围是全市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共检查6个主体结构在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出地面但未封顶),包括5个住宅工程(至少含3个保障性住房)和1个公共建筑工程(以学校、医院为主)。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本次检查内容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查处情况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三、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于7月25日前将各自辖区内主体结构在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出地面但未封顶)报市监督总站(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公共建筑工程分别列表,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高蕊 联系电话:83297862 传真:83297862

  

  邮箱:bzxzf2008@126.com。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工程表(保障性住房)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写明区县)

建筑

面积

m2

形象

进度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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