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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发[2011]25号
【颁布时间】 2011-07-14
【实施时间】 2011-07-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6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七)对科技人才(团队)引进、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或博士后工作站予以资金支持。

  (八)大学科技城内的科技人员在浑南新城购房的,予以购房补贴,补贴额最高为购房总价款的50%。

  (九)对大学科技城内的高端人才及高层次人才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相当于其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40%。

  (十)对大学科技城引进的高端人才,在随迁家属工作安置及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五、大学科技城建设的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大学科技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大学科技城总体规划、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引进以及协调解决其他重大问题。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大学科技城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措施,给予有力支持。沈阳市及东陵区(浑南新区)要举全市、全区之力推进大学科技城建设,切实组织实施好大学科技城规划和各项配套政策,为大学科技城建设和快速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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