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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c.ct(共监测指标9项)。定位光精度、层厚偏差、ct值、噪声、均匀性、高对比分辨力、低对比分辨力、ct剂量指数、诊断床定位精度。 d.乳腺x射线屏片摄影机(共监测指标13项)。标准照片密度、胸壁侧的射野准直、胸壁侧射野与台边的准直、光野/照射野的一致性、自动曝光控制、管电压指示的偏离、辐射输出量的重复性、乳腺平均剂量、高对比分辨率、辐射输出量率、特定辐射输出量、半值层(hvl)、曝光时间指示偏离。 e.cr(共监测指标19项)。管电压指示的偏离、输出量重复性、输出量线性、有用线束半值层、曝光时间指示的偏离、自动曝光控制、sid值的偏离、有用线束垂直度偏离、光野与照射野偏离、ip暗噪声、ip响应均匀性及一致性、ip响应线性、激光束功能、空间分辨力与分辨力重复性、低对比度细节探测、空间距离准确性、ip擦除完全性、滤线栅效应(混叠)、ip通过量。 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并以卫生部个人剂量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4、放射诊断典型受检者剂量监测。 (1)x-ct受检者剂量监测。 例数要求:每台ct机监测头颅、胸部、腹部、腰椎各10例。 测量方法:采用ct剂量仪在两种标准剂量模体(头模和体模)上测量ct检查中各部位的ct剂量指数。 具体步骤: a.记录临床患者ct检查时照射参数,包括kvp、ma/mas、线束准直宽度(mm)、视野fov、扫描层厚、扫描层数、扫描长度、螺距、显示ctdivol、显示dlp等。 b.用模体替代患者,头部剂量测量在尺寸为φ16×15cm的头模中进行。胸部、腹部、腰椎等剂量测量在尺寸为φ32×15cm的体模中进行。分别在模体中心和距表层1cm处的孔洞中放置剂量探头,测量时其余孔洞用有机玻璃棒填充。 c.将模体置于扫描野中心,模体圆柱轴线与扫描层面垂直,探头的有效敏感中心位于扫描层面的中间位置。 d.采用之前记录的实际检查参数进行扫描,记录并计算ctdi100、ctdiw和dlp。 (2)乳腺x射线摄影受检者剂量监测。 例数要求:每台乳腺x射线摄影机监测正位和侧斜位各10例。 测量方法:采用乳腺专用剂量仪测量模体入射空气比释动能ka,i,计算患者平均腺体剂量(agd)。 具体步骤: a.记录临床实际患者乳腺检查时的照射参数,包括kv,mas,sid,乳腺厚度,半值层等。 b.保持对应的焦点至乳房支撑台距离,将乳腺专用剂量仪探头置于胸壁侧4cm处,探测器距支撑台的距离等于实际乳腺厚度,选用之前记录的曝光参数进行手动曝光。 c.记录剂量仪读数,计算平均腺体剂量。 5.信息报送工作。监测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卫生监督和放射防护技术机构建立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信息处理网络终端,将监测结果录入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工作分工 (一)市卫生局负责本市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对监测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安全控制监测和x射线诊断受检者剂量的模体测量;试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结果的录入工作,以及x射线诊断受检者剂量的现场调查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测数据的审核工作,监测数据经审核后再上报。 (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对调查收集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试点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调查、收集录入试点地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基本情况。各级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测数据的审核工作,监测数据经审核后再上报。 五、质量控制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实验室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检测工作程序,保证检测质量。检测方法严格按照标准实施,检测原始记录要规范并存档,检测用的仪器设备要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对于检测超标数据,要认真审核,做到数据真实可靠。 六、时间安排和报送要求 (一)准备阶段。2011年8月底前,制定并完善本市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监测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1年9月-2012年3月底,根据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从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 (http://:www.jdzx.net.cn/) 首页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信息系统”链接登陆(登陆密码请咨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登入、审核和上报信息。各级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12年1月1日-2月15日完成本市监测医院及设备基本信息填报工作(名称应当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一名称),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2年2月16日-3月31日期间根据对应的监测医院名称填报放射诊疗设备具体监测信息。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4月6日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分别进行工作总结,将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二份(书面版和电子版)报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市卫生局联系人: 吴晓霞 电话:22121606 传真:22121611 电子邮箱:wuxiaoxia@smhb.gov.cn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 姚杰 电话:62758710-1705 传真:62757425 电子邮箱:jyao@scdc.sh.cn (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系人: 陈飚 电话:33976000-6181 传真:33976416 电子邮箱:chenbiao@hs.sh.cn 上海市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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