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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食药监稽[2011]292号
【颁布时间】 2011-07-18
【实施时间】 2011-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6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接上页]
备案样品经核对与配送、使用环节抽验样品不一致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市医药采购中心。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先在我市部分基本药物中标品种生产企业开展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工作试点。试行有效期至2013年7月31日。

  

  附表1:

  供货药品样品目录清单

  供货企业(公章): 年月日

  

供货企业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标示生产企业

 

备案样品名称

规格剂型

样品数量

批号

批准文号

备案样品存放地点

      
      
      
      
      
      
      
      
      
      


  

  附表2:

  

 封 签

天津市基本药物备案样品

备案样品名称:批号: 规格:

备案样品数量:

备案样品生产企业:

备案样品企业经手人: 备案经手人:

备案时间:



  

  附表3:

  津食药监基备字第 号

  

  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回执

  

  ****公司(厂):

  你公司(厂)的国家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材料收悉。经我局审核,下列品种(见样品备案清单)符合备案条件,准予备案。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

  年  月  日

  


  样品备案清单

  

备案样品名称

规格剂型

样品数量

批号

批准文号

备案样品存放地点

 

 

 

 

 

 

 

 

 

 

 

 

 

 

 

 

 

 

 

 

 

 

 

 

 

 

 

 

 

 



  

  附表4:

  供货药品样品过期销毁目录清单

  

过期样品名称

批号

生产企业

规格剂型

样品数量

有效期截止时间

      
      
      
      
      
      
      
      
      
      
      


  

  申请销毁单位(公章):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销毁单位保存,一份由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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