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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建管[2011]60号
【颁布时间】 2011-07-06
【实施时间】 2011-07-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6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般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实施细则

[接上页]
(一)事故调查报告(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二)事故结案批复;

  (三)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权限不在本级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五)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  对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的一般事故查处结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后依照规定下达《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般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解除挂牌督办通知书》。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在工程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期间,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沟通,及时汇报有关情况。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对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事项的指导和协调。

  第十三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总结事故查处工作,并报告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一般事故查处结案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广西建设网上及时公布事故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书面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第十五条  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实行通报和约谈制度,承担挂牌督办事项的下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督办事项无故拖延、敷衍搪塞,或者在解除挂牌督办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下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般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

  年 月 日,你辖区内由

  施工、 监理的

  工程发生一起生产安全/工程质量事故,造成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该起事故由你单位组织/参与调查处理。经我厅研究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单位立即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般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在法定时限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并及时向我厅作出书面报告。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般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解除挂牌督办通知书

  


  :

  年 月 日,我厅依法对你辖区内

  工程发生的 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 年 月 日,你委(局)向我厅提出了解除挂牌督办申请。经审查,我厅认为事故已依法于 年 月 日,经

  结案批复,查清了事故原因,分清了事故责任,处罚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决定,解除对该起事故查处的挂牌督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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