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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干部(人事)处,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省委管理的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组织(干部、人事)部,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部分中央驻鲁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关于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鲁人组发〔2006〕4号)和《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办法》(鲁办发〔2007〕17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1年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1.2011年共评选表彰10个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凡在我省行政区划内的各级各类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的创新人才群体,符合《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 2.各市、省直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市、本系统单位开展申报工作,认真遴选推荐创新团队。各市、中央驻鲁单位、省属高校、省管企业、省属科研院所可推荐1-2个创新团队。市属单位由各市党委组织部、高校由省教育厅、中央及省管企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央及省属科研院所由省科技厅统一汇总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申报书》一式2份,申报书和附件一并装订。附件包括以下内容并列清目录: (1)创新团队带头人学历、学位和学术水平证明;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3)主要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 (4)主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5)标志性论文或著作证明材料; (6)发明专利授权书复印件; (7)其他能够证明创新团队成果和业绩的材料。附件材料要与申报书中填写内容一致,并按顺序对应。 2.电子材料报送要求。将电子申报材料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每个创新团队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创新团队名称,内容包括申报书及附件,分别保存成pdf格式文件,文件名分别为“创新团队名称+申报书”、“创新团队名称+附件”。 三、有关要求 1.做好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工作,是加强创新团队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申报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完整,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出高水平的创新团队。 4.各市、各有关部门要以推荐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为契机,实施本地、本部门的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大力宣传创新团队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推动各层次各类型创新团队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支持创新、竞相创新的良好风尚。目前尚未实施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市,要尽快制定出台相关办法,扎实开展这项工作。 5.各市、各有关部门请于9月1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申报材料文本请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网站下载。联系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82907727;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处,0531-86062354;省教育厅人事处,0531-81676760;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0531-66777053。 附件: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申报书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1年7月26日 附件: 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申报书 团队名称 团队带头人 研究方向 申报单位(盖章)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 2011年7月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本表前,请仔细阅读《关于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鲁人组发〔2006〕4号)和《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办法》(鲁办发〔2007〕17号)。 二、团队名称由“申报单位”和“研究方向”两部分内容组成,如“山东大学金融数学创新团队”。 三、申报书内容填写要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练。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有字数限制的,应严格控制在限定字数以内;有关栏目内容填写不开的,可在电子版中自行调整,顺次下移填写。字号使用小四号,中文字体使用楷体_gb2312,西文字体使用times new rom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