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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参加第四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参加第四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西安市参加第四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66号)的文件精神。由省旅游局、省商务厅、省文物局、省文化厅、省林业厅、省宗教局、省会展中心主办的第四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将于2011年9月2日至9月5日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做好我市参加第四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旅博会)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届旅博会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西安旅博会筹备委员会机构如下: 筹备委员会主任:段先念 西安市副市长 副主任:李小六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爱全 市旅游局局长 孟宗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宾科 市交通局副局长 姚立军 曲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建明 曲江会展集团总经理 成 员:陈松林 未央区副区长 张雪琴 阎良区副区长 王惠增 临潼区副区长 丁学俊 浐灞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兰东明 长安区副区长 刘武周 周至县副县长 郭 强 户县副县长 程希文 蓝田县副县长 筹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 二、展会主要内容 本届旅博会设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b3馆和b4馆,共计900个展位。主要设置5个展区和1个旅游商品馆: 大美陕西专题展区。设置100个展位。 秦巴山水专题展区。设置245个展位。 人文关中专题展区。设置240个展位。 黄河风光专题展区。设置100个展位。 红色旅游专题展区。设置120个展位。 旅游商品馆。设置130个展位。 三、展位分配 根据《第四届旅博会我省各市(区)参展展位任务》计划安排,我市共76个展位。 人文关中展区36个展位: 未央区7个,阎良区7个,临潼区7个,曲江新区8个,浐灞生态区7个。 秦巴山水展区40个展位: 长安区10个,周至县10个,户县10个,蓝田县10个。 省内参展单位每个标准展位收取展位费3000元。以上各区县展位费及参展布展费用自行负担。 四、工作安排及分工 (一)市旅游局负责西安市参加第四届旅博会总体方案的制定工作;督促协调各区县布展参展及旅游促销活动的筹备实施工作;并负责西安市与第四届旅博会组委会的总体协调对接工作。 (二)市公安局根据旅博会组委会安排,根据省公安厅的总体计划,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大会安全保卫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指导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做好展馆治安、消防、安保工作。 (三)各参展区县按照组委会展位分配计划做好组展、布展和参展。 五、相关要求 (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参展区县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全面落实本部门、本地区筹备组织和参展参会的各项工作。 (二)各参展区县在布展时要突出本区域旅游经济优势和特色,重点组织和展示本区域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服务设施、旅游招商项目和旅游特色商品。展位中的展览内容要丰富多彩,如图片、宣传册(页)、特色旅游商品(包括土特产)、模型模具、现场制作、现场表演等有关反映当地旅游经济、文化、民俗、纪念品等内容。同时可在展场、展位内举办丰富多彩的民族、民俗风情表演、生活演示活动。 (三)筹委会将及时检查、汇总筹备进展工作,按要求上报第四届旅博会组委会工作进度。 六、联系方式 西安市参加第四届陕西旅博会筹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支 磊 13572823983 电话:029-86787609 86787610 传真:029-86787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