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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1]172号
【颁布时间】 2011-07-25
【实施时间】 2011-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8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闽江水葫芦清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闽江水葫芦清理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2011〕172号)


  

  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今年上半年,闽江流域降雨量和径流量比常年少,水体出现富营养化趋势,加上近两个月来气温升高,造成闽江流域水葫芦快速生长蔓延,目前仅水口库区已汇集达数千亩。为确保闽江中下游特别是水口库区群众生产、生活正常进行,保证水口大坝下游用水安全,防止水葫芦造成更大危害,特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水葫芦的滋生蔓延,严重影响河道行洪、通航和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整治水葫芦时间紧、任务重,有关市、县(区)和省直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增强开展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行动起来,落实整治措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协作。闽江沿岸福州、南平、三明、宁德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政府发动、属地管理、业主负责、群众参与”的要求,全面动员,落实责任。水口库区四个县区政府负责属地流域水葫芦清理,并督促沙溪口水电站、尤溪雍口水电站、古田溪水电站等工程管理单位落实各自库内水葫芦清理工作,严禁直接排放。水口发电公司负责水口大桥下游至水口坝前水葫芦的清理工作。省水利厅围垦工程处负责闽江古田水口大桥至南平沙溪口坝下主河道及各主要支流的水口库区水面水葫芦治理保洁工作。水口库区涉及的四个县区政府,要进一步负责协调落实水葫芦清理作业点和堆放点问题,做好作业点和堆放点周边群众工作,并敦促网箱养殖业主,及时把网箱内水葫芦捞出箱外,以便统一清理。

  

  三、综合治理,长期保洁。库区有关县区渔业部门要加强网箱养殖和规划布局,监督投饵强度,建立台帐,减少养殖污染。有关县区畜牧主管单位,要加强水口库区库边养猪、养牛场的管理,防止直接排污入库,从源头解决库区水体富营养化问题。沿江城乡建设、环保等部门要抓好城市排污管理,加强污水截流处理,减少污水直接排入闽江。

  

  四、加强领导,增加投入。闽江流域重点涉及的四个设区市与水口发电公司要明确重点地区、重点工程水葫芦常年保洁工作责任区域与责任领导,加大对水葫芦治理保洁工作的经费投入,以确保9月底前基本清除闽江中下游大面积的水葫芦灾害,并防止回潮蔓延。省水利厅、经贸委等有关单位要加强行业监督检查,确保水葫芦保洁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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