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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胡世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2011年7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胡世朝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1年); 黄朝永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丁地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试用期1年); 王志勇为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局长; 朱红为重庆市监察局派驻重庆市新闻出版局监察专员(试用期1年); 傅仲学为重庆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一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厅局长级,试用期1年); 谭登平为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户邑、谭俊英、曾斌为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 何蕾为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陈纪伟为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巡视员; 桑东升为重庆市规划展览馆馆长(副厅局长级,试用期1年); 付子堂为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刘俊、孙长永、曹春华、袁永新、刘想树、岳彩申为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 雷寒为重庆医科大学校长; 董志、邓世雄、谢鹏、黄爱龙、杨竹、田杰为重庆医科大学副校长; 李银国为重庆邮电大学校长; 颜虹、林金朝、杜惠平、符明秋、吕翊、刘宴兵为重庆邮电大学副校长; 罗中立为四川美术学院院长; 郝大鹏、张杰、侯宝川、庞茂琨为四川美术学院副院长; 石晓辉为重庆理工大学校长; 张新益、杜华、张晓洪、何建国、许洪斌、黄伟九为重庆理工大学副校长; 杨季冬为重庆三峡学院副院长; 孙泽平为重庆文理学院院长; 兰刚、谭宏、张进、漆新贵、万书辉为重庆文理学院副院长; 张明富为长江师范学院副院长; 严欣平为重庆科技学院院长; 周祥瑜、郑航太、贾北平、干勤、肖大志、施金良为重庆科技学院副院长; 周建军为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聂强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院长; 易俊为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杨和平为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院长; 宋正富为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付川为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院长; 吴松为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黄捷为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陈兴述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院长; 郭庆为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校(院)长; 王林、周志钢、胡继明、李奇为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副校(院)长。 免去 黄朝永的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王志勇的重庆市公安局副巡视员职务; 陈纪伟的重庆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万立华的重庆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陈流汀的重庆邮电大学校长职务; 罗力的四川美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朱新才的重庆理工大学校长职务; 张威的重庆理工大学副校长职务; 李德全的重庆文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杨季冬的长江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雷亚的重庆科技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亚杭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刘建生的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校(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