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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南价费[2011]47号
【颁布时间】 2011-07-15
【实施时间】 2011-07-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8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收费员培训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收费员培训的通知

  (南价费〔2011〕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收费员培训及发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拟于9月份开展收费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经批准收取的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路桥通行费、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非企业组织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单位的专职或兼职从事收费征收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8月15日

  

  三、报名地点:南宁市物价局(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11楼11110号办公室)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完整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性收费员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空白表格可在南宁价格信息网:http://www.nnpn.gov.cn下载专区进行下载),贴好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交表时提供两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后请用圆珠笔填写单位名称及姓名)。

  

  五、报名收费标准:申办新证的收费人员每人127元;申办换证的收费人员每人90元。

  

  六、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好本单位收费员的培训、报名等相关工作。凡未取得《收费员证》资格的单位不得收费,执收人员不得上岗收费。

  

  (二)具体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 系 人:黄丽营王佳;

  

  联系电话:5539293  5539289。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性收费员证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相片

工作单位

职务

参加收费员岗位培训时间

联系电话

收费单位意见

收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

发证机关意见

发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收费员证号码

发证日期

换发证

号码

换证日期

年审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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