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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新城区西北海方摩托车城等10家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市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类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西安世园会顺利举办和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市政府决定,对在今年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的新城区西北海方摩托车城、碑林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唐城店、夏绿地ktv雁塔路店、莲湖区陕西榴花宾馆、未央区西安旅游长乐未央分公司、陕西华浮宫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潼区金豪大剧院、长安区陕西南山庭院酒店有限公司、户县蒋村镇木材市场、经开区西安城北商贸有限公司等10家规模较大、具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上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须在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并报经公安消防部门复查验收合格。如逾期未完成整改,由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 二、以上1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法律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由新城、碑林、莲湖、未央、临潼、长安区政府和户县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负责,协调解决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督促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市公安新城、碑林、莲湖、未央、临潼、长安、经开分局及户县公安局消防部门负责依法责令10家隐患单位限期整改。 三、新城、碑林、莲湖、未央、临潼、长安区政府和户县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具体负责与列入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整改责任书,督促隐患单位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市安监局会同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加强监督和技术指导。 四、市公安新城、碑林、莲湖、未央、临潼、长安、经开分局及户县公安局消防部门分别负责依法督促指导10家隐患单位尽快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火灾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 五、对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中工作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隐患单位及其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2011年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一览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2011年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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