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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协会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实际,拟召开县人民调解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就大会代表推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推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2.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从事人民调解及相关工作2年以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一定贡献; 4.为人公道正派,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受到群众的爱戴和拥护,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5.刻苦钻研人民调解业务,掌握常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调解技能和水平,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二、代表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推选的代表应填写《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月日前报县司法局基层股。 联系人:于建华 联系电话:3430445 电子邮箱:dmsf2004@126.com 附件:1.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协会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协会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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