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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湘价函[2011]68号
【颁布时间】 2011-06-30
【实施时间】 2011-07-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8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黄花机场至长沙汽车西站客运专线票价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黄花机场至长沙汽车西站客运专线票价的批复

  (湘价函〔2011〕68号)


  

  湖南空港实业有限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定黄花机场至汽车西站客运专线票价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司为方便旅客,实现机场与市区车站之间的“无缝对接”,新开了黄花机场至长沙汽车西站接送旅客专线班车。为有利该班线的正常运营,参照黄花机场到市区民航大酒店班车现行行票价水平,经研究,核定你司黄花机场至长沙汽车西站客运专线(高级车)旅客票价为28元/人(其中黄花机场至星沙、广电中心的旅客票价为13元/人)。该票价已含车辆通行费和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票价外除根据成品油价格变动情况并经批准可加收燃油附加费外,不得再向旅客收取任何费用。

  

  本批复核定的票价标准自2011年7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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