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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完善配套政策。各级财政要根据财力情况,积极筹措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农贸市场配套设施改造、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添置、市场监管人员配置、在用衡器“四统一”、摊位费减免、业态创新和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奖励等。各级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土地供给、降低营业税费、用水用电优惠等扶持政策,以更好地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属性。 八、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要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级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合力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各地要建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信息专报制度,及时反映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