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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7-01
【实施时间】 2011-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9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社会福利机构评优评差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市社会福利机构规范运行、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开展评优评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通过评优评差活动,加强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服务对象营造安全、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评比范围

  全市所有老年公寓、敬老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三、评比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有学习培训、安全管理、饮食卫生管理、考勤、财务管理、卫生管理、值班和查房等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和完善院长、会计、出纳、服务员、炊事员、治安保卫员等岗位职责。

  3.工作人员有用工合同、院民有入院协议。

  4.有院民守则。

  5.有工作人员管理规范,日常管理有记录、有评价、有奖惩措施落实情况。

  6.专业技术人员要持证上岗。

  (二)做好院容院貌美化工作。

  1.有完好的大门和围墙,大门前有完好的院牌。

  2.房屋庭院干净、整洁,主要路面硬化。

  3.院内有娱乐、健身等活动器材。

  4.院内种有花草树木,环境优美。

  (三)强化生活服务工作。

  1.居室配设用品齐全;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室内白天开窗通风,无杂物、无积尘、无异味。

  2.餐厅配设餐桌、座椅、碗橱、菜谱栏、垃圾桶、冰柜和餐具消毒等设备。每周有食谱,每月召开一次伙食管理委员会会议,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满意率达到90%以上。

  3.院民入院前应进行体检,不符合入院规定的不得入院。有院民健康档案和体检记录,设置有医务室,并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

  4.院民衣着干净得体,定期换洗衣物、床单,定期晾晒被褥,定期修剪指甲、洗头、理发。

  (四)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用电、用火管理。院民统一用餐,不在走廊、过道和居室内生火做饭,不在住房私拉电线和安装电源插座。

  2.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食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餐具消毒制度,及时清洗餐具,不买霉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

  3.加强人员进出管理。院外人员进出要做好登记工作,院内供养人员外出要及时请销假。

  4.加强日常安全戒备。安装监控设备,每天早晚按时巡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消除隐患。

  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有消防器材,设施完好。

  四、评比办法

  为做好检查评比工作,市民政局成立全市社会福利机构评优评差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民政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县(市、区)社会福利机构评优评差工作。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评比内容,加强对辖区内社会福利机构监管。局各业务处室要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对局属社会福利单位的监管,指导县(市、区)开展检查评比工作,并不定期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检查、抽查和暗访。年终,局评优评差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老龄办、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救助处、优抚处等相关业务处室,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检查评比。硬件设施好、管理服务水平高、安全管理无差错的社会福利机构,将被评为全市社会福利机构规范管理示范单位。

  五、评比结果的运用

  (一)被评为规范管理示范单位的社会福利机构,将在全市予以通报表彰,并根据单位发展需求,运用福彩公益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奖励。评比结果差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单位年度各项评先评优资格。

  (二)社会福利机构评比结果将作为年终对县(市、区)民政局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处室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评优评差工作,以评比促工作,以评比促管理,以评比促服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国家、省、市社会福利政策,宣传近些年来我市社会福利服务事业的发展变化,增强社会认同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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