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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老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中老年优秀舞蹈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老龄办: 为隆重庆祝上海市第24个敬老日和全国第二个敬老月,充分展示上海老年人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市老龄办将联合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2011年上海市中老年优秀舞蹈展演活动。 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老龄办根据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老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2011年上海市中老年优秀舞蹈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展示上海老年人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市老龄办将于近日组织开展2011年上海市中老年优秀舞蹈展演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跳出激情岁月,舞动银龄风采。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上海市退休职工活动中心 上海市老龄艺术团 协办单位:各区县老龄办 三、活动内容与时间安排 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活动分展演选拔和集中展演两个阶段。 1、展演选拔阶段:8月1日-9月15日 本市各区县、街道、社区及民间文艺组织均可自行编排舞蹈节目参加。各区县老龄办自行组织选拔,在此基础上,分别推荐一支优秀队伍参加全市集中展演。9月15日前,将参加集中展演的节目报市老龄艺术团。 2、集中展演阶段:10月14日 10月14日(周五)下午在云峰剧场,组织开展全市优秀舞蹈集中展演活动。 四、规则与要求 1、节目应歌颂祖国、生活为主,弘扬主旋律,以创编节目为主,民族舞、健身舞、现代舞、古典舞等均可,突出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 2、女选手年龄要求45岁以上,男选手要求50岁以上,身体健康、精神饱满、具有良好的艺术表现力。 3、每支队伍人数不得超过20人,节目时间在7分钟之内。 4、各展演队伍请自备音带或音碟。 联系单位:上海市老龄艺术团 联系地址:中山南路1088号310室 电话:63699606×316、317(周一、三);传真:63699606×317 电子邮箱:klauschen7233@hotmail.com 联系人:陈正民 手机:18964123397 方丽霞 手机:13701837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