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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1]86号
【颁布时间】 2011-08-01
【实施时间】 2011-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0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措施

  本方案所确定的我市2011年32个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责任单位会同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制定具体的防灾预案,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具体措施,并报市国土房屋局备案。

  1.滨海路沿线岩体崩塌、滑坡。加强坡面裂缝、危岩体变形、降雨量等动态监测,采用少量定点位移监测;在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牌;对危险路段进行工程治理。出现险情时,封闭相关道路,设立警戒标志。禁止在危险区内进行可能加剧灾害发生的任何工程活动。

  2.八一路123号楼岩体崩塌。加强坡面裂缝、危岩体变形、降雨量等动态监测,采用少量定点位移监测;在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牌;尽快进行工程治理。当发现变形加剧、出现险情时,视险情疏散周围居民楼内居民。禁止在危险区内进行可能加剧灾害发生的任何工程活动。

  3.西岗区天源山庄莲花公园土体滑坡。加强坡顶裂缝、坡面变形、降雨量等动态监测;在坡顶、坡面采用少量定点位移监测;在坡下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尽快进行工程治理。当发现变形加剧、出现险情时,立即撤离坡下居民楼内的居民,封闭危险区域。禁止在滑坡体区域进行可能加剧灾害发生的任何工程活动。

  4.沙河口区红凌路连宽汽修公司岩体滑坡。加强坡面裂缝、危岩体变形、降雨量等动态监测,采用少量定点位移监测;在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牌;清除凌空危岩,对边坡采取必要工程治理措施。当发现变形加剧、出现险情时,及时疏散汽修公司院内人员,并设立警戒标志。

  5.沙河口区锦华南园16号楼东侧、南侧土体滑坡。主要威胁坡下10号、15号、16号楼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专人负责制,采用目视监测法定期监测危险斜坡坡面裂隙变化特征及沉降情况,汛期加密监测频率;清除被推移破坏的排水沟;尽快聘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对该滑坡进行勘察,根据勘察资料对该滑坡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在周围设立标准警示牌,提醒居民注意躲避和举报地质灾害险情;建议降雨前及时撤离锦华南园10号楼居民。

  6.西岗区仲夏花园51-54号楼岩体崩塌。该崩塌隐患点主要威胁仲夏花园51-54号楼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专人负责制,采用目视监测法定期监测危险斜坡岩石掉落及破面整体变化情况,汛期加密监测频率;清除已经失效的喷砼面;尽快聘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按照勘察设计结果对该隐患点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设立标准警示牌,提醒居民注意躲避和举报地质灾害险情;建议强降雨及连续降雨时暂时撤离仲夏花园51-54号楼居民。

  7.甘井子区红旗街道岔鞍村山体滑坡。实行专人负责制,采用目视监测法与专业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滑坡后缘拉张裂缝、旅顺中路路面裂隙、滑坡体地表位移与深部位移变化特征,汛期加密监测频率;加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进行各项治理工程,汛期前要完成削坡工程;削坡施工时保护好现有监测点,尽可能延长监测点使用时间,能够恢复使用的要尽量恢复使用。

  8.旅顺口区龙头街道盐场新村台山沿线岩体崩塌、滑坡。实行专人负责制,采用目视监测法,定期监测滑坡体及拉张裂缝变化情况,汛期加密监测频率;在危险区域设立明显警示牌;清理坡脚处滑落物,尽快采用工程措施进行治理。禁止在危险区内进行可能加剧灾害发生的任何工程活动。

  9.老铁山国防公路岩体崩塌、滑坡。加强坡面变形动态监测,采用少量定点位移监测;在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牌;尽快采取局部地段削坡卸荷、不利地段修桥避让等工程治理措施。当发现变形加剧、出现险情时,视险情疏散周围行人、车辆,封闭相关路段,并设立警戒标志。禁止在危险区内进行可能加剧灾害发生的任何工程活动。

  10.金州新区光明街道南山村岩、土体滑坡。实行专人负责制,采用目视监测法,定期监测滑坡裂缝和整体变化情况,汛期加密监测频率;进行地质灾害治理专项勘察和设计,按照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方案,由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治理施工;树立标准警示牌,提醒行人注意躲避和举报地质灾害险情。禁止在危险区内进行可能加剧灾害发生的任何工程活动。

  11.普湾新区石河街道钓鱼台村地面塌陷。加强地表变形和地下水位的动态监测;对塌陷区和隐伏岩溶区的住户进行搬迁;对道路及厂区采取压力注浆等工程措施;在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牌;清理河道,科学合理地开采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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