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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办村函[2011]429号
【颁布时间】 2011-07-25
【实施时间】 2011-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0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自动检查功能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自动检查功能的通知

  (建办村函[2011]42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督促检查,我部组织开发了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检查功能。现将启动该功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动检查功能的内容。自动检查功能是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依据系统中数据对各地各级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执行、工程进度和数据质量等情况进行实时自动检查、统计和排名的一项功能。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五保低保户率、户均面积等;工程进度情况包括开工率、竣工率、档案录入率等;数据质量情况包括档案数据缺项率、错误率和存疑率等。

  

  二、及时录入各级年度任务数据。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量是自动检查功能运行的必需基础数据。请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务必将安排给下级的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量通过信息系统的“任务管理”功能尽快录入系统中。

  

  三、及时查看自动检查结果。各地要及时查看自动检查结果,掌握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执行、工程进度和数据质量等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积极采取措施改进不足。

  

  四、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自动检查指标中排名落后以及存在户均面积超标、五保低保户率过低等问题的省份,要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对于连续3个月排后3名的省份,我部将给予通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上述要求对所辖市、县进行督促检查。

  

  联系人: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牛大刚

  

  电话:010-58933186,传真:010-58934713(自动)

  

  电子信箱:czbndg@yahoo.com.cn

  

  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徐昊

  

  电话:010-58935973

  

  电子信箱:xuhao@mail.cin.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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