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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评选推荐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副厅(局)级(含)以上单位、市管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除事迹特别突出、贡献特别重大,一般不推荐。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可按科研人员对待。 (四)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推荐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地区或有关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于在评选推荐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私、收取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相关单位在8月5日前将推荐候选对象的姓名(名称)、基本情况、主要简历及考核、获奖情况以及不超过1000字的简要事迹,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预审确定的正式拟推荐对象要认真填报《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专利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2、3)、《征求意见表》(附件4),各一式5份。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审批表》要按文件要求规范填写并打印。先进工作者需报送2寸彩色免冠近照5张。所有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全国专利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五、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成立重庆市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此次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此次推荐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秦 劳 电 话:023-67513787 传 真:023-6791893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414房间 邮 编:401147 邮 箱:qx197412@163.com 附件:1.重庆市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全国专利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征求意见表(一)、(二)、(三)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重庆市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袁 杰 市委科技工委委员、市科委副主任、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蒋建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 副组长:黎 勇 市公务员副局长 成 员:余俊兰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处长 张 勤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副处长 颜 冲 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副主任 二、办公室成员 主 任:余俊兰 (兼) 副主任:颜 冲 (兼) 张 勤 (兼) 成 员:兰云鹏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主任科员 秦 劳 市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 附件2: 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集体名称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推荐用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集体名称、集体负责人姓名等必须填写准确,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在“集体级别”栏填写“无”,“集体所属单位”栏须填写全称,推荐单位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四、集体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五、集体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须认真填写; 六、所属单位隶属关系是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街道、镇、乡,居民、村民委员会,部队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