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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的全面合作,搭建高水平创新平台,建立与“两院”院士及其团队的长效科技合作机制,促进我省创新型人才培养,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河南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2011年第二批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建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含企业)可优先设立院士工作站。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四)符合《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二、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见附件,可从http://www.hnkjt.gov.cn/下载),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省科技厅。材料须a4纸打印,左侧装订,勿用塑料封面和各种夹子。上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word 格式)。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2011年8月31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河南省院士工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政三街4号河南省科技厅179房间。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高松洁 毛勇刚 电 话:0371-65996100 e-mail:hnsysb@126.com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 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
河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河南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工作办公室 填表说明 1、表三中单位人员情况“研发人员”含引进的柔性人才。 2、表四中“院士工作站名称”应包含研究方向。 3、表五中“主要成就”是指所取得的科技成果、论文、论著、知识产权等情况。 4、表六中“单位创新能力”是指主要研究方向、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科技投入、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知识产权等情况及未来发展重点。 5、表七中“为院士及其团队工作的保障条件”是指办公面积、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种类和总值、研究经费及来源等情况。 6、表八中“合作内容”是指研发项目、成果转化、科技咨询、人才培养、科技交流等。 “资金筹措”包括有关部门立项资金、配套资金、自筹资金。 7、申报时需申请书一式3份及电子版。 8、本表用a4纸填写;如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加附页。 9、申报单位与院士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作为附件与申请书装订成册。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二、单位生产经营状况(企业单位填报)
三、单位人员状况
四、拟建院士工作站情况
五、进入工作站院士及其团队基本情况
六、单位创新能力 七、为院士及其团队工作提供的保障条件 八、院士工作站建设计划
九、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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