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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办发[2011]38号
【颁布时间】 2011-07-15
【实施时间】 2011-07-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1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机动车修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建立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机动车修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建立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意见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1〕38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机动车修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建立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在全省机动车修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建立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意见

  省公安厅

  


  为充分运用科技信息手段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全省社会稳定,现就机动车修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两个系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两个系统”建设对于维护全省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

  

  “两个系统”建设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公安“大情报”平台的主要信息来源之一,同时也是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建设并发挥好“两个系统”的作用,对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修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有效预防、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两个系统”自身安全乃至全省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平安龙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科技强警、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创新治安管理的角度出发,本着“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全力推进“两个系统”建设工作。

  

  二、全力推进“两个系统”建设深入开展

  

  按照公安部“在2至3年内完成建设任务”的统一要求,我省“两个系统”建设要在2012年年底前结束,实现全省联网,并通过公安部检测验收。在机动车修理业系统建设方面,要本着“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2011年年底前要完成二类以上汽车修配厂的建设任务,持卡修车率要达到60%以上,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要全部建完。在娱乐服务场所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要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先娱乐场所,后服务场所,先大中城市,后县城、乡镇的顺序开展建设工作,2011年年底前大中城市的娱乐场所要完成建设任务。

  

  三、认真做好“两个系统”的安装和管理工作

  

  “两个系统”依托公安专网和互联网网络平台,实现机动车修理企业和娱乐服务场所与公安机关联网,具备全省、全国范围内远程协查、布控等功能。系统建设的承建企业负责在各地设立信息采集点,统一采集公安机关所要掌握的相关信息,统一提供信息采集卡(id卡)的信息采集、发放,负责企业与公安机关的系统安装、培训、维护、软件升级、系统管理等工作。同时,为保障系统建设,承建企业对机动车修理业、娱乐服务场所的硬件设备、软件安装、培训、维护、系统管理和信息采集卡(id卡)的发放,本着协商自愿的原则,收取相应的费用。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稳妥地推进“两个系统”建设。

  

  四、切实加强“两个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两个系统”建设的顺利实施,省公安厅将下发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各地也要组织开展对机动车修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的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掌握两个行业的基本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两个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两个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单位的支持配合,确保“两个系统”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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