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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组织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挂靠单位以及受委托管理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七)行政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 负责厅机关的行政后勤、财物管理、接待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八)信息处 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市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和编辑工作;参与综合性调查研究。 (九)工业科技处 负责工业、科技口子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农业处 负责农业、旅游口子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一)贸易社保处 负责贸易、社保口子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二)涉外处 负责涉外口子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三)建设处 负责建设口子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四)教卫处 负责教卫口子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五)交通服务处 负责交通、服务业口子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六)市外来务工办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的政策法规,统筹谋划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并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总结推广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典型经验;组织实施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工作。 (十七)应急指挥联络处(市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传达、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的批示、指示和命令,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有关应急事务;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应急值守;负责应急信息汇总,组织接收、报告和发布突发事件紧急信息;负责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联系应急管理专家组;参与突发事件总结评估。 (十八)应急管理协调处 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检查指导各级各部门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组织协调综合性应急演练和相关专项应急演练;组织指导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协调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挂靠单位以及受委托管理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厅行政编制99名(含市外来务工办行政编制6名、市应急办行政编制7名),其中:办公厅主任1名、副主任4名;市外来务工办主任1名(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2名(其中1名常务副主任可高配副局长级);市应急办主任1名(由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可高配副局长级);处级领导职数37名(含市外来务工办副主任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3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负责管理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 (二)市人民政府大型活动办公室更名为市人民政府会展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会展工作办公室、市经济建设促进协会办公室挂靠市政府办公厅。核定市人民政府会展工作办公室行政编制4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市经济建设促进协会办公室机关编制4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