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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强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目标管理,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根据《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决定对全省科技特派员进行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9年、2010年派出的省、市、县(市、区)级科技特派员。 二、考核内容 对2009年科技特派员开展届末考核,2010年科技特派员开展届中考核。 三、考核办法和分工 1、考核采取听、看、查、访、评、促的方式开展,听取科技特派员个人工作汇报,检查工作过程中有关文字记载和技术资料,驻点工作现场考评,广泛听取派驻单位、派出单位、项目辐射区被服务群众等不同层面人员的意见,并由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作出评分。 2、省级科技特派员由所在省辖市、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考核,市、县(市、区)级科技特派员由所在县(市、区)负责考核。 四、材料报送 科技特派员考核结果连同工作总结,由各市、国家级高新区、县(市、区)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审核存档,并报派出单位备案。 2009、2010年省级科技特派员的工作总结和考核情况请分别于7月25日、11月5日前报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 黄永峰 高洪涛 联系电话:0371-65990399 65956235 电子信箱:kjtrhc@163.com 附件: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表 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