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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拟定的《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2011年8月) 为加快推进南京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信用环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发〔2010〕176号)要求,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做好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基础工作 1、整合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内容为四个方面:一是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注册登记、注册资本构成、组织机构代码、资质、拥有专利等;二是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的重要信息,包括财务报表、纳税、社保缴存、公积金缴存、公共事业缴费、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等;三是奖惩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受表彰情况、环境评定、安全生产、法院执行等;四是企业信贷信息,包括信用评级和贷款等。 2、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维护机制。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管理维护,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整理,逐步建立起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与更新的长效机制。在不断完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逐步拓展信息征集内容,以全面反映中小企业信用状况,提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能力。 二、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3、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扩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应用,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信贷营销和贷后管理提供快捷、方便的查询服务。各金融机构在查询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查询,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4、构建信息共享机制。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向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提供中小企业信贷结构分析表、中小企业融资报告等资料,为相关各方掌握中小企业融资情况、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等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撑。同时,在依法规范查询和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前提下,满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如担保机构)等个性化信息查询需求。 5、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利用已整合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结合金融机构业务实际,在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专业评级机构等共同参与下,建立符合我市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机制,实现对优秀中小企业的批量筛选推荐,为实施中小企业融资培育计划提供信息支持。 6、开展融资培育计划。结合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批量优选出守信用、成长性好的企业名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试验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库。对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库中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金融机构进行推荐,以更好地引导金融机构对优秀中小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和融资培育,逐步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三、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7、提高中小企业服务效率。各金融机构要在信贷营销和贷后管理中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中小企业信贷审批流程,合理缩短审批时间,积极推广灵活高效的贷款审批模式。金融机构要积极发挥小企业信贷中心的作用,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推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标准化、工厂化流程管理,提高中小企业服务效率。 8、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各金融机构可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的融资服务,广泛开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选择优秀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各类担保质押融资等,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服务,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9、强化信贷窗口指导和考核。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定期对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库中的企业信贷情况进行监测和通报,引导信贷资源流向优秀的中小企业;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执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机制,优化中小企业信贷考核指标,科学考核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督促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