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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8-02
【实施时间】 2011-08-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2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沈阳市交通局、沈阳市公安局转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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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提高广大职业驾驶人的文明意识,开展文明安全驾驶人评选活动

  

  深化“迎全运、爱家乡、建沈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业驾驶人的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增强依法行车、文明驾驶的主动性、自觉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交通理念。

  

  安监、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联合在本辖区公开征集文明安全驾驶人候选人和先进事迹,在行业内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人人学先进、人人赶先进”的热潮,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各区、县(市)要推选1至2名文明安全驾驶人候选人连同先进事迹于12月15日上报到市交警支队,由交警支队会同市交通局运管部门综合评选我市十佳文明安全驾驶人,上报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形成本地区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钟国强(市安监局)18602453586

  

  龚 彬(市交通局)13998308890

  

  关航宇(市公安局)13909817776

  

  附件: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辽安监管二[2011]100号)(略)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交通局

  沈阳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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