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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溪市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鉴于市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对本溪市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长:王福全 副市长 副组长: 付 铁 市政府副秘书长 庄久明 市综治办主任 张景伟 市工商局副局长 曲再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 史胜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宁 市监察局副局长 顾灵秋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运福 市教育局副局长 毕雅芳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风华 市人社局纪检组长 樊丹民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方 斌 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池 海 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副局级) 荀广才 本溪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邹 峰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梁胜铭 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姜丽平 本溪银监分局副局长 王 刚 市总工会经审委员会主任 于 丹 团市委副书记 冯雁鸣 市妇联副主席 袁禄祥 本溪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尹红炜 桓仁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姜 静 平山区副区长 董培峥 明山区副区长 周大庆 溪湖区副区长 周远斌 南芬区副区长 丁 勇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景伟(兼),副主任徐振凯(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李磊(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赵洪启(市综治办综合协调处处长)。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