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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11]906号
【颁布时间】 2011-07-29
【实施时间】 2011-07-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3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2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2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的通知

  (环办函[2011]9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现征集2012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我部将从各单位申报的项目中遴选出一批项目作为我部2012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请各单位根据相关要求,积极做好2012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28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 刘一 李儒君

  

  电话:(010)66556852

  

  传真:(010)66556394

  

  电子邮件:nnsazonghechu@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附件: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2年申报指南

  

   2.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2年申报表

  

   3.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2年申报汇总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2年申报指南

  


  为了指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申报工作,制定本指南。项目主要内容和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管理技术支持

  

  1. 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等的研究;

  

  2.计划、财务和绩效考评等技术支持;

  

  3. 法规、标准等文件的编制、修订与审查;

  

  4. 技术培训;

  

  5. 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技术支持;

  

  6. 核与辐射安全公众宣传与教育;

  

  7. 有关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领域的科研开发、技术调研与跟踪等;

  

  8. 其他综合管理事项的技术支持。

  

  (二)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1.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2.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3.核材料管制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4. 铀矿冶、伴生矿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5. 核技术利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6. 电磁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7. 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8. 人员资质管理的技术支持。

  

  (三)全国辐射环境监测

  

  1.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2.核与辐射设施辐射环境的监督性监测;

  

  3.核与辐射应急监测;

  

  4.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络运行与管理。

  

  (四)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的技术支持

  

  1. 国内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的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2.进口核安全设备安全检验及境外核安全设备活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五)全国核基地与核设施放射性污染现状调查与评价

  

  对现有核基地与核设施及其外围的辐射环境及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 掌握国内现有核设施厂区及其周围的地表、地下水及主要环境介质中的核素的分布现状及污染状况,提出政策和污染防治措施建议。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工作业绩;

  

  (三)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四)具有相对稳定的核与辐射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五)具有与拟申报项目相适应的工作场所、设施与设备;

  

  (六)拟申报项目与申报单位无直接利益关系。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直接向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内容包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2年申报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2年申报汇总表》纸质文件各一式2份(需盖章),电子文档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和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等。

  

  附件2: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2年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应填写申报单位的全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应为现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所在部门

(科室)

 

职 务

 

职 称

 

办公室电话

 

移动电话

 

单位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

(符合指南范围,应根据工作内容具体明确项目名称)

拟申请经费(万元)

 

所属专项

(按照指南所属专项名称规范填写)

 

 

 

 

 

一、所属子项名称1

(一)项目名称1

1.项目必要性

2.主要内容

3.预期成果

4.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包括项目起止时间)

(二)项目名称2 

……

二、所属子项名称2

……

 

(目前从事与申请项目相关的科研、管理情况等工作基础,500字以内。)

(本单位近3年承担的核与辐射安全项目工作情况简介)

单  位  意  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申报表填报应使用计算机录入,填报内容应完整、真实、可靠,表格空间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测算依据及说明

  


  单位:万元

  

序号

支出明细表

金额

测 算 依 据 及 说 明

1

办公费

 

项目单位的办公费用,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支出等。日常办公用品、书刊杂志支出、办公耗材(包括硒鼓、墨盒、打印纸、传真纸及其他日常办公耗材如移动硬盘、优盘及光盘等的购买)

2

印刷费

 

用于印刷项目资料和技术文件等

3

咨询费

 

专家咨询费,参照科技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咨询费标准

4

水费

 

由于开展项目产生的水费

5

电费

 

由于开展项目产生的电费

6

邮电费

 

用于相关资料、信函的邮寄,以及电话、传真、网络通讯等费用等

7

物业管理费

 

用于开展项目办公用房等的物业管理、取暖等费用

8

交通费

 

用于项目单位省内交通,包括交通工具使用、燃油、交通补助等

9

差旅费

 

用于开展各项工作需要的差旅费用,包括食宿补助等费用。异地差旅费用

10

维修(护)费

 

项目使用设备需要维护产生的费用

11

租赁费

 

办公用房和设备租赁费用

12

会议费

 

用于项目技术研讨、专家论证、方案制定等会议费用。费用标准应参照《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小型会议按照三类会议标准:260.00元/人天;中型会议二类会议标准:300.00元/人天

13

培训费

 

对项目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费用

14

专用材料费

 

工作过程中分析测试校核等专用材料

15

劳务费

 

聘请工作人员或专家/劳务费及津贴等

16

其他

 

项目其他支出



  

  附件3: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2年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项目所属子项

项目名称

项 目 内 容

进度

绩效考核目标

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

经费
(万元)

(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管理技术支持

1

 

 

 

 

 

 

 

2

 

 

 

 

 

 

 

 

 

 

 

 

 

 

 

(二)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1

 

 

 

 

 

 

 

2

 

 

 

 

 

 

 

 

 

 

 

 

 

 

 

(三)全国辐射环境监测

1

 

 

 

 

 

 

 

2

 

 

 

 

 

 

 

 

 

 

 

 

 

 

 

(四)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的技术支持

1

 

 

 

 

 

 

 

2

 

 

 

 

 

 

 

 

 

 

 

 

 

 

 

(五)全国核基地与核设施放射性污染现状调查与评价

1

 

 

 

 

 

 

 

2

 

 

 

 

 

 

 

 

 

 

 

 

 

 

 



  

  举例:

  

(二)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1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研究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支持

研究堆核安全监督及质保检查等技术支持

1-12月

监督检查报告

xxx

xx

2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核电厂安全监管技术支持

xxx运行核电厂核安全检查、质保监督技术支持

1-12月

监督检查报告

xxx

xx



  注:项目内容应根据指南相关项目的内容填写具体工作内容;

  进度是指项目实施的时间;

  绩效考核目标是指项目完成应提交的项目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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